福建法治报2024年6月20日公告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恒丰万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福建恒丰万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资产进行打包处置。截至2024年3月25日,资产包债权本息为1,122,100,956.01元,其中本金余额506,239,768.45元,利息615,861,187.56元。该资产包债权主要分布于福建省莆田地区。具体情况请登录我公司对外网站(http://www.mtamc.com.cn/)查询。
交易对象:该债权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上述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该债权原债务人、保证人、还款义务人或其利益相关方。交易条件:可分期付款;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本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书面征询或异议,有关排斥、阻挠的书面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书、相关有权部门登记的信息等有关资料为准。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91-87802895;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7号5楼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91-87837365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0日
认领公告
2024年6月6日,福州海警局罗源工作站位于鉴江附近海域查获一艘无船名船号散货船。经查,该船船长约20.5米,宽约6.6米,船上载有一批无合法齐全手续冻品约25吨,现场未发现船舶相关证书。现依法对该船舶以及船载冻品予以公告。请该船舶所有人及船载冻品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到福州海警局罗源工作站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将依法予以处置。联系电话:17805957150,联系地址:福建省罗源县松山镇迹头村113号。
福州海警局罗源工作站
2024年6月20日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州丰圣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张海敏、余小丽诉你单位有关工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及段艳云、游磊、章佳慧诉你单位有关工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4]第22号、24号、26号、28号、30号《裁决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五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
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
张祥林:
本院受理原告卢良生与被告张祥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0日
福州轻歌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潘文榛与你单位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不按时提交答辩书或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将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仲裁委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一层,电话:83803272。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福州市美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陈艳诉你单位有关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4]第8号《裁决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五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
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
联合公告
根据龙岩新罗一日得会贸易有限公司与杨素珍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龙岩新罗一日得会贸易有限公司将其享有的对(2021)闽0802民初1095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债权(其中借款本金人民币66万元、截止至2009年9月20日的利息58.45万元及截止日之后应计的相应利息)转让给杨素珍。现龙岩新罗一日得会贸易有限公司、杨素珍特公告通知债务人龙岩市林产工业公司树脂厂及担保人福建省龙岩市林产工业公司上述债权转让事实,请债务人龙岩市林产工业公司树脂厂及担保人福建省龙岩市林产工业公司立即向杨素珍履行上述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偿责任。
龙岩新罗一日得会贸易
有限公司、杨素珍
2024年6月20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闽江监狱警官骆山龙不慎遗失两付硬版和一副软板警号3502154,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骆山龙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