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4年5月8日公告

2024-05-08 17:34:28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公告

2023年7月至12月期间,罗源籍犯罪嫌疑人郑某仲伙同他人利用“至尊”平台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现已立2024032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侦办。请尚未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至罗源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进行报案并制作笔录。

地址:福建省罗源县松山镇吕洞村1号罗源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韩警官、王警官

0591-26873361 13599042118

罗源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2024年5月8日

融自然公示〔2024〕56号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毛小玲个人住宅申报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兹有申请人毛小玲建房户,其建房地点位于福清市音西街道新亚花园3栋。现向我局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实档案资料及现场勘查,现将该户建房情况公示如下:该户位于福清市音西街道新亚花园3栋,于2022年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建筑面积为367.81㎡。现根据测绘单位提供的房产测绘报告,竣工层数为4层,竣工建筑面积为363.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事宜在福清市侨乡报或福州晚报、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利害关系人对此项目事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不含节假日),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届时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事宜手续。

我局国土规划核验中心负责接收,联系电话:85167051,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6层603办公室。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7日

债权申报通知书

鑫晟(长泰)温室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15日受理陈夏生对鑫晟(长泰)温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晟公司”)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福建仁胜律师事务所担任鑫晟(长泰)温室科技有限公司的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鑫晟公司债权人应在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单位承担。

现清算组通知贵单位/您申报债权,请联系清算组获取债权申报文书等材料。

特此通知!

清算组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十二层;

联系人:黄文珍;

联系电话:18960090789。

鑫晟(长泰)温室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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