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一起纠纷 获赠两面锦旗

2024-04-19 12:06:51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9日讯 “谢谢,真的多亏了你们,事情得以圆满解决,这关系着100多名员工的饭碗!”日前,在厦门市公安局海沧派出所、海沧区爱平警民联调中心的介入下,一起积怨半年的租赁合同纠纷圆满得到化解,两家公司不约而同送上了锦旗——一面赠与海沧派出所,一面赠与爱平警民联调服务中心。

事情得从2017年说起。当时,A公司与B公司是租赁合作关系。A公司将其所有的位于海沧区海沧投资区港区用地地块及相关设施租赁给B公司使用及管理,双方签署为期10年的租赁协议。

但也是因为这份租赁协议,埋下矛盾的隐患。

“近几年,厦门市土地租金上涨,公司经营也遇到困难,仅靠租赁所得的房租,难以支付公司上下60余人的工资。”A公司决定解除合约,将租金上涨到原来价格的4倍。

“我们顶多接受提高2倍的租金!”B公司认为,自己所交的租金,虽然较同行业偏低,但是租赁面积和实际使用面积有出入。“我们租赁用地上有天然气管线,50米以内的区域是不能使用。”B公司并不排斥A公司涨租金,但是明确表示如果一下子涨超过2倍,他们也支付不起。

2023年8月,A公司向B公司发出《协议书解除通知函》,双方多次就履约、解约等事宜协商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2024年1月,海沧派出所、爱平警民联调中心联动法院、海沧街道等相关单位组织协调A公司与B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在现场调解中,爱平警民联调服务中心调解员居中协调,一方面劝导A公司要有契约精神,合约可以取消,但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无价的;另一方面,通过调研同行业企业租金的行情,指出B公司要从实际出发,合理范围内的涨价情有可原。

经反复磋商,双方均有所松口,同意各让一步。经进一步调解,A公司与B公司达成一致意见,A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发出的《协议书解除通知函》无效。双方一致同意将地块的租赁价格上调为合适价格,租赁期从2023年11月1日起算,期限一样是10年。

此外,A公司也同意基于原《协议书》的约定,减免B公司2023年9月至2023年10月产生的场地使用费。

最终,双方均在同意在调解协议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就所涉纠纷向法院提起撤诉申请。

(本报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李晓娟)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