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经营运输 货车被罚2000元

2024-04-15 10:53:16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5日讯 近日,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湖里大队查获一部私自运载罐体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外货物的车辆。

3月27日,湖里大队执法人员在湖里区殿前社291号对一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经核查,该车已取得营运证,罐体上贴着一张纸,上面标注“次氯酸钠”。驾驶员黄某称当天驾驶该车从龙岩运载次氯酸钠溶液到厦门市湖里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驾驶员黄某提供的罐体检测报告中显示适装介质列表范围为盐酸、氢氧化钠溶液、硫酸、氨水、硝酸、磷酸溶液,并不包括次氯酸钠溶液。面对执法人员的质询,该车驾驶员承认所驾驶车辆的罐体并不能运载这种危险化学品,只是因为当天临时承接运载该溶液的业务,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在罐体上临时贴上这张标注“次氯酸钠”的纸张,试图蒙混过关。

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后,进行立案调查。3月29日,该公司因未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承运危险货物的违法行为,被交通执法部门处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此,交通执法部门郑重提醒,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在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承运危险货物不仅违反法律法规,更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公司及驾驶员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洪晓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