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腾空法拍房 离异夫妇均获刑

2024-04-12 10:41:47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2日讯 日前,福清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

2019年12月,福清法院判决王某偿还何某借款人民币653150元及利息,该判决于2020年2月1日发生法律效力。因王某未按生效判决确定的日期履行还款义务,何某向福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法院依法查封了王某与其前妻林某共有位于福清市某镇的房屋一幢。为阻止上述房屋被执行,何某与林某商议,由林某搬入该房屋居住。

2022年12月,福清法院发布腾空公告,拟对上述房屋进行拍卖,责令房产占有使用人30日内自行迁出。但林某拒不迁出房屋。之后,买受人庄某以人民币90余万元最高价竞得上述房屋,福清法院裁定房屋所有权及相应权利归庄某所有。2023年2月,福清法院对拍卖款项进行分配,为林某预留拍卖款项50%份额,为王某保留安置费,剩余执行款人民币356311元按比例分配给申请执行人。

2023年3月,福清法院再次发布腾空公告,责令房屋占有使用人迁出上述房屋,并告知逾期不迁出的将依法断水、断电并强制迁出,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福清法院执行干警多次上门释法明理,林某却始终不知悔改,态度恶劣,拒不配合腾空房屋,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2023年7月,福清法院将王某、林某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局立案侦查。2023年11月6日,林某在福清某小区被公安机关抓获。2023年12月28日,王某在福州某超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林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王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林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道路千万条,诚信第一条,欠债不还钱,领刑尝恶果!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抗拒、逃避执行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陈宇丹 林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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