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租金引房东与租户纷争,法官转换场地巧调解

2024-04-10 15:51:39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拖欠租金引房东与租户纷争,法官转换场地巧调解——

租赁合同解除,店面装修咋归属?

人民法院办案不仅在审判法庭内,更是要走出去,走进群众心头。近期,惠安县人民法院台商投资区法庭法官在审理原告毛某某与被告骆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时,根据案件情况组织双方到案涉租赁房屋所在地展开调解。双方就租赁房屋内的物品予以清点,并协商物品的归属及去向,最终当场签署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拖欠租金引纷争

2022年11月13日,毛某某、骆某某签订两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址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某两处店面租给乙方作餐饮经营使用,并就租金、租期等予以详细约定。

然而,自2023年底起,骆某某无法按时支付租金,毛某某遂以骆某某违约为由向惠安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骆某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骆某某支付尚欠的租金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实地查看明案情

开庭当天,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庭前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虽然情绪较为激动,但均有调解意愿,且诸多争议细节都牵扯到出租房现场遗留的物品,因此承办法官当即换下法袍,组织双方到现场展开调解,双方均表示同意。

“这间店面我重新装修花了几十万元,单中央空调就花了大几万元,虽然现在经营不下去,但我认为应该给我们一个时间转让给别人,以减少损失。”到达案涉租赁地后,骆某某看着自家花了大量金钱、精力去经营的店面却面临停止经营的结果,一时情绪激动。

调解现场,毛某某和骆某某就店内基础设施物品转让费支付不完全、装修和物品归属等问题争执不下。眼看双方情绪越来越激动,承办法官便将双方分开调解。

现场调解化纠纷

“骆某某,假设你们要拆除全部装修去自行变卖,那么该收入可能会远远低于你仍需要向毛某某支付的租金、违约款项、转让费以及你请人拆除的费用,这样其实是在扩大损失……”

“毛某某,骆某某确实亏损严重,对于现在的状况也是难以接受,假设让其恢复成毛坯,直接影响你店面的美观,而且你还得重新装修才能继续出租……”

承办法官对毛某某、骆某某分别就个中的利益成本、后续处置、法律问题予以详细释明。

经过承办法官的反复分析、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约定骆某某应在5日内移除出租店面内的可移动物品,并将租赁物交还毛某某,毛某某支付骆某某补偿款3万元。

在约定期限届满当天,承办法官与毛某某、骆某某共同到现场组织双方交接、履行和解方案。2024年2月27日,惠安法院收到毛某某方提交的撤诉申请材料,案件至此得以圆满化解。

调解心得

对于纠纷矛盾的处理,单纯一判了之并非解决问题的优选方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才是每个司法办案人员的最终追求。这就要求我们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除了客观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外,更应该换位思考、感同身受,追求法理情三者的相互统一。通过本案可知,调解工作并非局限于电话沟通或到院调解,根据实际案情采取灵活的方式,适当时候“走出去”,从当事人角度解开“法结”和“心结”,或许可以收获更好的办案成效。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李玲玲)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