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购验货“偷梁换柱”? 福州长乐法院:构成盗窃罪,系新型盗窃案件

2024-04-03 11:23:09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3日讯 近期,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通过利用网购验货“偷梁换柱”的新型盗窃案件。

2022年1月,林某事先准备仿品,通过某App下单购买同款,快递员将快递送到后,林某验货时乘其不备以仿品调换正品,盗走交易金额为3.7万元的戒指1枚,随后拒收快递。同年2月至4月期间,林某伙同高某3次以同样手段盗走戒指、项链、手链等物,涉案金额19万余元。

长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盗窃金额分别为23万余元、19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

鉴于被告人林某和高某均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长乐法院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日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薛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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