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3年8月23日公告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认领涉案财物的公告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罚金专户中有部分涉案财物无人认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将缴款人及涉案财物公告如下,请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到本院(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9号)办理领取手续。涉案财物逾期未领取将依法上缴国库。特此公告!
缴款人:李明钗 金额:5000元
缴款人:孙秀琴 金额:3000元
缴款人:颜清霞 金额:3000元
缴款人:周抚祥 金额:3000元
缴款人:陈眉木 金额:3000元
缴款人:钟文杰 金额:2000元
缴款人:郑羽霞 金额:400元
缴款人:缴款人不明 金额:20000元
缴款人:陈从仕 金额:1200元
缴款人:20170614退赃款 金额:4200.83元
缴款人:陈秀美 金额:20000元
缴款人:池延同 金额:5000元
缴款人:兰云祥 金额:5000元
缴款人:20171025罚金退赃保证金 金额:10000元
缴款人:潘培琴 金额:2元
缴款人:20171122退赃罚金保证金 金额:10000元
缴款人:钟文彬 金额:950元
缴款人:吴开樵 金额:32300元
缴款人:黄太招 金额:80000元
缴款人:钟建建 金额:3030元
缴款人:王俊辉 金额:300元
缴款人:陈焕龙 金额:11338元
缴款人:陈 新 金额:2000元
缴款人:郑财务、张小明 金额:10000元
缴款人:20191009退库 金额:25000元
缴款人:郑良昌 金额:70元
缴款人:郭其嘉 金额:1680元
缴款人:陈雪云 金额:257576.05
缴款人:杨海鸿 金额:80000元
缴款人:余新全 金额:500元
缴款人:吴广宁(吴广永) 金额:140000元
缴款人:20200903罚金 金额:1000元
缴款人:冯友裕、崔孟仁 金额:23920元
缴款人:20201014退赃 金额:22310元
缴款人:20201218罚款 金额:3000元
缴款人:黄大根 金额:1545元
缴款人:王亚惠、黎氏贞娘 金额:2000元
缴款人:陈溯楗 金额:20000元
缴款人:20210303现金、退赃陈赞强钱 金额:30000元
缴款人:吴燕清 金额:3000元
缴款人:董爱眉 金额:50000元
缴款人:江东海 金额:17200元
缴款人:黄大根 金额:1090元
缴款人:王瑞云 金额:12000元
缴款人:张友兵 金额:6004元
缴款人:谢 龙 金额:14000元
缴款人:林章宝 金额:14239元
缴款人:卢伟良 金额:10000元
缴款人:王莉娟、张强 金额:14059元
缴款人:张玶华 金额:10000元
缴款人:卓积英 金额:50937.74元
缴款人:20211207 退赃 金额:200元
缴款人:林 杰 金额:27000元
缴款人:朱洪鑫 金额:1203元
缴款人:吴秋金 金额:22500元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3日
认领公告
2023年8月13日,福州海警局位琅岐岛附近海域对一艘无船名船号的钢架泡沫货船及一艘无船名船号快艇进行检查,经查该泡沫货船船载一批无合法、齐全手续冻品。现依法对涉案无船名船号钢制泡沫船、冻品及无船名船号快艇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船船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材料到福州海警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591-83296110,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东街村坑里188号。
福州海警局
2023年8月23日
认领公告
2023年6月25日10时22分许,厦门海警局在金门南侧附近海域查获1艘无船名船号的渔船。经查,该船为钢制捕捞渔船,船长18.5米,宽4米,吨位约11吨,船身喷漆为蓝色,驾驶台喷漆为白色,船上未发现船名船号。机舱有一台柴油主机(无铭牌),六个蓄电池。船舶后部为驾驶室及住舱。驾驶室配备一台FTGMDC的FT-8700型号导航仪,一台无相关型号标识。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该船舶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单位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我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置。
联系电话:张警官 18120769010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1号
厦门海警局思明工作站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