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3年5月18日公告
认领公告
1、2016年7月6日,原丰泽区边防大队乌屿边防派出所在泉州市查获无合法手续成品油7.83吨;2、2017年3月18日,原丰泽区边防大队乌屿边防派出所在泉州市查获无合法手续成品油8.56吨;3、2017年11月18日,原丰泽区边防大队乌屿边防派出所在泉州市查获无合法手续成品油1.95吨。此后经多方调查,仍无法查证该3批成品油所有权人。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该3批成品油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局乌屿海防派出所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将依法予以处置。(联系电话:13665994616,0595-,22689110,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同兴街22号泉州市公安局乌屿海防派出所)
泉州市公安局乌屿海防派出所
2023年5月18日
遗失声明
柘荣县缪记草本炖罐店不慎遗失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5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号:JY23509260026245,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柘荣县缪记草本炖罐店
2023年5月18日
遗失声明
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上林村老年协会遗失中国人民银行惠安县支行于2020年4月17日核发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3971004943201,账号:935008010015410013,声明作废。
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上林村老年协会
2023年5月18日
晶凌新型通体阻燃型塑钢模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aPTsThqgUPJ9WnlyIXxBg?pwd=duxt,提取码:duxt。
二、征求意见稿公示起止时间
征求意见稿公示起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7日至05月30日。
联系人:梁总 联系方式:电话17759872362
邮箱:877716273@qq.com
公示单位:福建晶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遗失声明
福州梅友厝餐饮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0310060658,现声明作废。
福州梅友厝餐饮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福建万峰投资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2023)万峰公司破管字第1号
福建万峰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3年5月13日,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根据福建万峰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福建万峰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5月15日指定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福建谨诚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联合担任福建万峰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福建万峰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3年6月16日前向福建万峰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43层;邮政编码:350004;联系人:潘律师,联系电话:17605991401)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总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福建万峰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5月18日
福建兴达船业有限公司兴达船业新增拆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福建兴达船业有限公司兴达船业新增拆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
com/s/1-am7GNlv1MGIVnKMZKGBGg 提取码:onb8二、查阅纸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公众提出意见途径:建设单位(名称):福建兴达船业有限公司 邮编:350500 地址:连江县高塘村 联系人:李总 电话:0591—83406718 电子邮箱:13600858663@139.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连江县高塘村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福建兴达船业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闽侯县白沙供销社招租公告
闽侯县白沙供销社经营承包(租赁)定于2023年5月24日上午9点整,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一、标的:闽侯县白沙供销社综合办公楼第一层建筑面积约80㎡,三层建筑面积约400㎡,四层建筑面积约400㎡,总计约880㎡。(原白沙华悦宾馆)。
二、年租金14.4万元,经营期限拾年(2023年6月1日至2033年5月30日止),2025年6月1日起逐年递增5%,投标保证金10万元,中标后转为履行合同保证金。
三、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
四、报名地点:闽侯县白沙镇安平路86号
五、请有意者自行前往地点查看,按福建省闽侯县白沙供销社提供的银行账号自行缴交竞标保证金,以银行缴款凭证为凭,前往缴款单位报名
联系人:洪先生 22951888(办)13705929460(手机)
刘先生 22951136(办)13609575842(手机)
特此公告
白沙供销社
2023年5月18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司拟定于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公开举行拍卖会,拍品如下:1、永安市兴业广场3 幢101室不动产所有权,约113.31㎡,商业用途,出让,2000年建成,钢混,起拍价220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拍品权属清晰,现出租无抵押,位于永安市区商服中心区,临仿古街,通风采光好,交通便捷,商服配套齐全。2、三元区红旗新村27幢一层4号不动产所有权,约19.44㎡,商业,出让,1996年建成,混合,起拍价3500元/平方米,竞买保证金1万元。现出租、抵押。上述拍品均有保留价,原承租人等享有优先购买权不报名视为主动弃权,详情见本次拍卖会文件记载,有意者凭证件向我司办理报名。报名看样时间:2023年5月25日18时止 报名地点:三元区工业中路146号(三发楼)308室 报名电话:18020808381(陈女士)、13110843356(谢女士)
福建中拍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融自然公示(2023)68号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福建金銮置业有限公司
育才花园3-SY1#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福清金銮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育才花园3-SY1#位于福清市上迳镇,现该公司申请对二期3-SY1#楼及整区按现状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事宜在福清市侨乡报或福州晚报、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利害关系人对此项目事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届时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事宜手续。
我局规划核验中心负责接收,联系电话:85167051,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6层603办公室。
附件:建设项目竣工总平面图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6日
遗失声明
安溪慧裕轩茶叶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木质圆型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安溪慧裕轩茶叶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遗失声明
张军,男,身份证号:352103196311230035,不慎遗失福建省浦城县烟草专卖局执法证、检查证各一本。执法证号:35100907520003、检查证号:35072203,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张军
2023年5月18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通勤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建瓯市通勤科技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8310002673,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通勤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交通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陈武:
因你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单位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并参照《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拟作出罚款陆仟元整的处罚决定,并依法对你作出《交通行政处罚告知书》(闽宁古交执(2023)告字第42号)。因本单位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对你公告送达该《交通行政处罚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你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单位进行陈述或申辩,逾期不陈述或者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地址: 福建省古田县614中北路A1号
联系电话: 0593-3599768
古田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8日
林国水: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支行与被告林国水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403民初10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林国水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支行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合计7513.4元及自2022年12月14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违约金。案件诉讼费用650元,由林国水负担。本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3份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将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8日
姜倩男: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支行与被告姜倩男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403民初10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姜倩男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支行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合计6792.01元及自2022年12月8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违约金。案件诉讼费用650元,由姜倩男负担。本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3份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将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8日
张晓洁:
本院受理原告张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125民初11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8日
陈少城:
本院受理原告吴吓与被告陈少城民间借贷纠纷[案号:(2023)闽0125民初1697号],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8日
林鸿腾:
本院受理周辅香与林鸿腾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421民初2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周辅香与林鸿腾离婚。案件受理费245元,公告费600元,合计845元,由周辅香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