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3年5月16日公告

2023-05-16 16:28:31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关于认领无主财物的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在侦破一起盗窃案中查扣了一枚戒指(银色戒托,镶嵌一颗透明石头),属于无主财物。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现对该枚戒指予以公告。请财物所有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财物的合法证明材料和身份证件,到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依法处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警官,0591-87913657。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

2023年5月16日

遗失声明

古田县篮球协会不慎遗失古田县民政局2021年6月9日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9223451955790,现声明作废。

古田县篮球协会

2023年5月16日

福建省闽侯县土产日杂公司招租公告

闽侯县土产日杂公司行政大楼一楼店面经营承包(租赁)定于2023年5月26日上午九点整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一)标的:三号(约73㎡)、七号店面(约122.6㎡),实际经营面积以房屋现状为准。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59号。

(二)经营承租期限:五年。

(三)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下午五点前。

(四)报名地点:福建省闽侯县土产日杂公司。

(五)报名方式:有意者可自行前往实地查看,按福建省闽侯县土产日杂公司提供的银行帐号自行缴交竞标保证金,以银行缴款凭证为准,前来招租单位报名。

联系人:江经理:22982464(办)18106918781(手机)

张经理:22982464(办)15395913571(手机)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侯县土产日杂公司

2023年5月16日

债权债务公告

福建真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股权转让变更,现对变更前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对于原股东和法人在2023年5月15日前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和经济纠纷持合法手续可到我公司联系登记事宜,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有效,逾期我司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广华 联系电话:13809566605

联系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11室-5573(集群注册)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真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5日

接受遗赠声明书

声明人:王志平,男,1962年12月1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402196212154012。

我是王志聪(公民身份号码:350402196005200012)的弟弟。我哥哥王志聪于2023年2月23日立有《遗嘱书》。该《遗嘱书》由我哥哥王志聪亲自书写,并有吴后金(公民身份号码:350403196704201010)、钟可京(公民身份号码:350402196010090014)及韩丽(公民身份号码:211302197901290027)三人为见证人在现场见证。

我哥哥王志聪在上述《遗嘱书》中自愿表示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东明路4111弄7号204室、1号802室的安置房及安置补偿款人民币壹佰万叁仟捌佰叁拾贰元贰角玖分(¥1003832.29元)中属于他的份额中的78.95%在其死亡后遗赠给本人王志平,相关财产的所有权归我个人所有,与他人无关。上述安置房及安置补偿款详见件袋编号:N-D和-136的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居住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征收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屋征收中心)。

我哥哥王志聪于2023年5月7日在福建省三明市死亡。本人王志平是上述遗产的受益人,现我声明自愿接受我哥哥王志聪的上述遗赠。以上是我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无他人胁迫或欺骗。

以上声明属实,如有不实,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王志平

2023年5月16日

邱禹铭:

本院受理(2023)闽0481民初1497号原告永安市宜家建材经营部与被告邱禹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邱禹铭向原告支付货款7467元;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由邱禹铭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6日

彭娟: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彭娟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闽0481民初39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6日

郭福金: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3)闽0481民初4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1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6日

温淑春: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3)闽0481民初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1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6日

罗联论:

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圣博楼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481民初303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6日

永安市诚上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建与被告永安市诚上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2023)闽0481民初164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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