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从业者依法依规 佩戴口罩刻不容缓

2022-12-20 11:33:01 来源: 福建法治报

餐饮从业者依法依规  佩戴口罩刻不容缓

——福州餐饮服务行业佩戴口罩情况调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0日讯 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性强,它可以通过呼吸道飞沫、空气、接触等方式进行传播,而讲话、咳嗽、打喷嚏会产生唾沫飞溅,因此,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有效措施。12月8日,我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福建省优化疫情防控的13条工作措施》,其中“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勤洗手、戴口罩、‘一米线’等文明卫生习惯,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规定,明确了佩戴口罩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性,佩戴口罩不仅能保护自己,同时也保护他人。

投诉:餐饮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上岗让人忧

“佩戴口罩防控疫情,成了广大群众的共识,但与之不协调的是,疫情期间,一些街道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竟然未按规定佩戴口罩,这种现象确实令消费者害怕。”近日,福州市民张女士、许女士,向本报反映称,下班到单位附近的马尾区快安路找餐饮店吃饭,发现“老汉口炸酱面”“上海汤包”等不少餐饮店,在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中,餐饮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或口罩拉到下巴处露出口鼻。此外,未佩戴口罩的工作人员在制作入口食品或传菜过程中,还不断与店员或顾客说着话。

张女士和许女士认为,在幕后从事加工、制作、配送的餐饮从业人员和在台前从事服务的餐饮从业人员,整天与食品打交道,如果未佩戴口罩就上岗,说话时难免会从口中喷出飞沫污染食品,在疫情当前的情况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行为,既不利于食品卫生安全,也不利于疫情防控,这样的餐饮消费环境,确实令消费者不安。

调查:街区餐饮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现象普遍

市民张女士、许女士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福州餐饮店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情况究竟如何?日前,记者对福州马尾区和鼓楼区街边的一些餐饮店进行走访调查。在马尾区建星路和快安路,记者看到“蔡记炖品”“喜姐炸串”“老汉口炸酱面”“柠檬凤爪”“蜜雪冰城”“早一点风味小吃店”“恩典烘焙坊”“上海汤包”“腊百年烧腊饭”等几十家餐饮店的从业人员,在从事制作入口食品或传菜工作中,未佩戴口罩,或口罩拉到下巴处露出口鼻,口罩成了摆设。

在鼓楼区达明路和省府路的“未芝点心局”“章鱼小丸子”“喜欢你手打虾滑”“艾尚板栗饼”“古茗”“深海鱼粥”等餐饮店,同样发现餐饮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或口罩拉到下巴处露出口鼻的情况。从记者调查地段情况看,餐饮店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情况十分普遍,食品卫生状况令人担忧。在采访中,个别餐饮店在记者提醒从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口罩后,仍置若罔闻,拒不佩戴口罩。 

法规:餐饮服务从业者未戴口罩涉嫌违法

“疫情仍未结束,餐饮店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行为不仅有悖疫情防控要求,同时也涉嫌违法。”福建福民律师事务所的张昌忠律师说,2021年1月21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它是全国首个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专项立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成为法定义务。

张昌忠律师说,《规定》明确要求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口罩。餐饮经营主体应当给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口罩,督促佩戴,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本《规定》接受社会公众、行业协会以及媒体舆论监督。《规定》还明确,饭店、宾馆、有固定店铺小餐饮等餐饮服务经营者以及国家机关、学校和医院等企事业单位食堂,均为本《规定》中的餐饮经营主体。对于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口的,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此外,按照《民法典》《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疫情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330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呼吁:餐饮从业者依法依规佩戴口罩刻不容缓

虽然调查中发现餐饮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上岗的情况较为普遍,但记者也发现一些商家严格遵守规定,按要求佩戴口罩。在采访中,福州一卤味店老板林先生说,立法之初,有关部门要求餐饮业人员佩戴口罩抓得还是比较严的,一些未佩戴口罩的餐饮商家被处罚,但后来有关部门慢慢放松了监管,餐饮从业人员也越来越多不佩戴口罩了。林先生认为,加工直接入口食品佩戴口罩有利防疫,也保证了食品卫生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了,顾客也就愿意光顾了,因此他坚持佩戴口罩上岗。

我省从事健康教育的吴女士认为,加强餐饮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是疫情期间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餐饮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违法现象,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此外,有关部门应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培训,使其对《规定》赋予的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应知尽知,促其遵法守法,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面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普遍现象,采访中广大消费者呼吁有关部门,加强疫情期间的餐饮行业卫生监管,对不依法佩戴口罩的餐饮商家进行严监管、强执法,保证食品安全卫生,保证顾客吃得放心、吃得安心、吃得健康。

(本报记者 王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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