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2年10月29日公告

2022-11-01 16:21:53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关于限期处理交通违法涉案扣留车辆的公告

2022年第1批

号牌为闽A91J7M小型汽车,无牌揽胜SALGA3EF黑色小型越野汽车,因交通违法被我队依法扣留,该车辆的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因其在30日内未向我队提供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到我队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进行公告。请上述违法涉案扣留车辆的驾驶人、管理人或者所有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我队进行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置。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一大队、五大队

2022年10月29日

杨慧珍、胡双泉: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杨慧珍、胡双泉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普惠金融贷记卡透支本金49786.19元;2、杨慧珍、胡双泉应从2019年12月23日起按《福万通普惠金融贷记卡领用合约》、《福万通普惠金融贷记卡章程》等约定的利率及计算方式计算向原告支付至还清欠款本金之日止的透支利息及违约金,但总计不得超过年利率24%;3、杨慧珍、胡双泉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1600元;4、杨慧珍、胡双泉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代垫的公告费800元。案件受理费1670元,由杨慧珍、胡双泉负担。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9日

遗失声明

福建龙斗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福建龙斗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8110011226),现声明作废。

福建龙斗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9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江之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27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13506020153470,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江之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9日

遗失声明

福建柏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0410044332,现声明作废。

福建柏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9日

陈明山:

本院受理原告温钟与被告陈明山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802民初67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陈明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温钟代偿款14196.30元,并支付自2022年3月26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14196.3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的利息;2、陈明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温钟律师代理费3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雁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9日

黄桂华:

本院受理原告张千雨与被告黄桂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含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于2022年12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9日

傅春华:

本院受理原告项何长诉被告傅春华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2022)闽0821民初23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河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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