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剑守正义 不负韶华砺初心

2022-08-12 11:07:26 来源: 福建法治报

记“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建瓯市公安局法制大队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2日讯 连续17年荣获“省级执法优秀单位”称号;连续3次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2022年5月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过硬的"荣誉簿",见证了建瓯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在基层法治建设领域的创新探索和勇于实践之路。近年来,该大队突出工作重点,持续提升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对执法活动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精于服务

执法有力度显温度

“我们之前没办过这类案件,请法制的同志给把把关,指导一下。”

“这个情况可以根据这条法规来处理……”

7月11日,建瓯市公安局法制大队负责人黄旺承的手机一直响个不停,有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疑惑向他求教的,也有与他探讨法条适用范围的,对此他都一一耐心解答。“一年审核、考评案件790余起,平均一天接听电话50多个,指导基层单位办理各类案件10余起,这些都是法制大队民警的工作日常。”黄旺承说。

法制大队主要负责建瓯市公安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包括日常的案件审核把关、执法业务指导及培训等多项内容。尽管只有8名民警,2名辅警,但法制大队多年来始终为建瓯市公安局基层一线民警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释法答疑服务,确保民警从接处警、案件受理到查处、办结,都严格按照程序标准进行。

2018年5月间,黄某因为身体疾病,劳动能力欠缺,收入来源少,生活困难,先后5次到某超市偷窃少量零食,被超市监控录像拍下盗窃过程,最后被超市老板当场抓获,扭送至芝山派出所。经查证,盗窃财物总价值约184元。 

在嫌疑人黄某是否应当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追究刑事责任的方面,办案民警产生分歧,有的同志认为:该案嫌疑人一年内多次盗窃,符合盗窃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应该移送审查起诉;有的同志认为:该案嫌疑人虽然一年内多次作案,但是盗窃的财物价值小,且因生活困难,无收入来源,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可以直接撤案转行政处罚。

该案提交到法制大队后,时任大队长魏桂勇组织民警对该案进行讨论,从立法精神、法条的理解,以及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等多方面进行分析,并积极指导民警依法收集黄某罪轻的证据,最后,打消经办民警的顾虑,依法撤案转行政处罚。

“法制大队坚持对每起案件审核把关,及时纠正执法偏差,并实行‘定案定人’的跟踪审核审批把关机制,对疑难复杂案件严格落实‘集体议案制’。”魏桂勇说,“办案并不仅仅是办案,有时办的是他人的人生。你一转念,影响的可能就是他人的一生。所以我们要审慎使用执法权,重事实、重证据,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尽全力让每一个百姓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善于探索

当法治建设领跑者

法制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法制民警肩负着为执法办案服务的任务,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必须比普通民警更扎实。

针对建瓯市公安局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执法问题,法制大队及时分析研判并与上级法制部门沟通,提出解决措施,及时在局主页“法制专栏”栏目中公布,或将一些复杂的操作规范、法律文件进行提炼,简化浓缩或以流程图的形式下发,为民警提供“便捷式”服务。

“法制大队每年下发执法提示80余期,办案民警将执法提示打印装订成册,作为日常办案工具。”民警杨建雄对简便适用的执法提示高度赞扬。

不仅如此,为鼓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敢办案,法制大队在全局推行民警办案积分制度,采取由数量分、质量分相加为案件办理最终积分。同时,将全局办案单位分为五类区,办案民警的个人执法成绩依托执法办案积分统计,分类区排名,产生年终个人执法成绩排名前十名和后十名名单。将执法办案积分评定结果作为表彰奖励、职级晋升、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近3年来,建瓯市公安局被各级表彰和提拔任用的民警,1/3从个人执法积分成绩排名前列的民警中产生。“办案积分制已经成为建瓯市公安局衡量民警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的重要标杆,在广大民警中形成了以‘多办案、办好案’为荣的可喜局面,有效促进了全局打击和规范执法工作双提升,局里的百名民警公诉数连续多年排名南平第一。”执法指导中队中队长兰建萍说。

除此之外,建瓯市公安局推行受立案集中制,设立案件管理中心,挂靠法制大队,指定专人对符合刑事、行政案件的警情是否如实流转到办案系统进行专项监督,有效地杜绝了有案不立、立案不查、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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