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守护海洋生态环境纪实

2022-06-09 10:54:25 来源: 福建法治报

那海 那岛 那抹蓝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福建依山傍海,以山为脊,以海为怀,3752公里绵长海岸线宛如蓝色飘带环绕八闽秀美山川,1546个海岛在东海之滨星罗棋布。

6月8日是第十四个“世界海洋日”。福建是海洋大省,“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关爱海洋”,福建检察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树立陆海统筹理念,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推动构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大格局,为这片蓝色疆土添上一抹检察蓝。

“海”好有我,检察有为。

围绕《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动海洋经济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福建省检察院探索打造“打击监督并重、生态公益并举、检察行政并联、海湾陆岸并治、法治综合并施”的“五并”海洋生态环境检察保护模式,成为“守护海洋”福建“新样本”。

一片海洋蓝:

用心守护清流入海

每到夏天,福建第一大岛平潭海边会出现“蓝眼泪”美景, 神奇的海上“蓝眼泪”,在海浪的拍打下, 绵长的海岸线,变成了晶莹的蓝色。璀璨蓝光,犹如银河星空,吸引着众多游客前来观望。

优良的生态环境是平潭的“真宝贝”。“在这里履职,我们着眼海岛生态环境特点,着力打造海洋检察品牌,更好地守护碧海银滩。”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桦说,当好守岛人,守好“真宝贝”,检察护海责无旁贷。

2021年3月,平潭检察院从涉海洋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发现,裕藩湾海滩疑似存在水产养殖污染,周边林地有多处污水区。随后,检察官开展调查取证,进行现场采样快检,结合专家分析意见,迅速锁定违法行为和违法主体。

“养殖手续不齐全,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海,养殖垃圾随地丢弃,造成养殖场周边海水、海滩、沿海防护林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通过深入调查核实,平潭检察院发出三份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联手整治污染问题。

检察建议发出后,职能部门迅速行动,联合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责令关停和整治违法用海养殖场12家,补植受损沿海防护林98.8亩,清理十多吨养殖固体垃圾。平潭检察院还在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专家支持下,随案提出海洋生态环境修复意见被相关部门采纳,助力该区启动“裕藩湾”整治获中央专项修复资金支持。昔日养殖污染区蜕变成滨海沙滩旅游岸线。

保护好这一片海上绿洲和一汪湛蓝海水,平潭检察院立足实验区生态环境实际,开展“海洋生态品牌年”系列活动,形成了“惩治犯罪+综合治理+公益联动+智库协作+生态修复”五位一体工作模式,为实验区绿水青山筑起一道法治屏障。

海纳百污,陆源污染随江河入海。数据显示,海洋污染物80%以上来自陆源。“充分认识陆域和海域的关联性和系统性,我们实施陆上与海上共同治理与防护。”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谢辉鸣介绍,全省检察机关依托全覆盖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密切关注入海河流上下游水环境,抓好陆源污染和排污口治理。各沿海地区检察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采取针对性监督措施,推动职能部门切实防止陆源污染入海。

在福州市长乐区漳港海岸线一带,13家酒楼长期以来将餐饮污水通过窨井、管道等排放入海,污染海域水质。该区检察院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促进相关主管单位开展半年集中整治活动,将涉案海域餐饮污水全面对接污水管网,实现入海污染零排放,破解遗留已久的沿海餐馆排污难题。同时,长乐区将这项工作全面铺开,实现沿海乡镇全覆盖,全力从源头上防治污水排海。

江海不择细流。全省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积极参与保护“清水蓝天”、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特色专项监督活动,推动重点流域、近岸海域、矿山生态等综合治理,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共护绿水青山,让源头活水汩汩来,送一江清流奔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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