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意帮“洗钱” 真心“黑吃黑”

2022-03-07 12:04:27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7日讯  “我们转走的本来就都是一些不干净的钱,分点‘不义之财’,我们也算是在替天行道!”近日,面对民警的讯问,犯罪嫌疑人郑某杰仍在极力辩解。

他口中所谓的“不义之财”是指电信诈骗、赌博窝点犯罪所得,而郑某杰“分点不义之财”的方式就是组织人员假意参与“洗钱”,然后通过“黑吃黑”方式进行盗取截流。而此时,郑某杰及其组织的团伙成员均涉嫌盗窃。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工具


假意参与“洗钱”

转移赃款据为己有

2021年12月,郑某杰、郑某康与同学尤某涛共谋生财之道,无意中获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需要雇佣、利用他人银行卡支付结算,遂商议出一套截取他人赃款、“黑吃黑”的谋利方法。

郑某杰等人先找到银行卡持有人陈某彬,约定安排其作为“卡主”,假意将其名下的银行卡借给实施电信诈骗犯罪的嫌疑人“跑分走账”使用,按照转账金额抽取佣金,从而借机将其安插进某专门实施洗钱犯罪的窝点(俗称“水房”)。

在“洗钱”过程中,陈某彬必须在场通过各种验证帮助对方登录其手机银行支付结算。登录系统后,陈某彬时刻留意着转入的金额大小,寻求作案时机。当其发现卡内余额较大时,就立即暗中通知其他埋伏在外的同伙成员闯入洗钱现场,里应外合,出其不意地将陈某彬及其绑定银行卡的本人手机带离,逃离现场后立即将卡内的犯罪所得转移至其他银行卡内据为己有,尔后分赃。

郑某杰等人初次按计划实施犯罪行为后即获利2.3万元,众人认为所截取的赃款均是来路不正的犯罪所得,内心也就没有多少负罪感。但由于在抢夺手机时遭遇对方反抗,郑某杰等人遂决定进一步增加人手。

团伙分工明确

流窜作案屡屡得逞

为了壮大团伙力量,郑某康等人又纠集了林某昆、刘某伟、朱某杰等共10人组成犯罪团伙。

该团伙以郑某杰、郑某康、尤某涛为组织者,以林某昆、刘某伟、朱某杰等人为骨干成员,以陈某彬、吴某婷等人为卡主,组织周密,分工明确。在犯罪过程中,郑某杰主要负责寻找、联系“跑分”窝点,尤某涛、郑某康负责发展“卡主”,林某昆、刘某伟、陈某康、杨某如等人则负责在“水房”外埋伏望风、伺机夺卡。

经查, 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15日期间,该团伙先后以同样方法在三明、龙岩、福州等地流窜作案4起,通过“黑吃黑”的方式盗取截流部分涉案资金,屡屡得手,共计窃取电信诈骗所得赃款20余万元。

所队联合出击

一网打尽犯罪团伙

今年1月下旬,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刑侦大队、鼓西派出所密切所队联动,根据 “断卡”线索,深挖拓线,先在福州市晋安区抓获流窜嫌疑人尤某涛、陈某彬,再以2人为突破口顺藤摸瓜,查清该团伙的成员结构、犯罪模式及落脚点,全面部署抓捕行动。

2月11日,民警在三明、福州等地布控,顺利抓获郑某杰、郑某康等嫌疑人,当场查扣用以作案的手机30余部、电脑3台。至此,10名嫌疑人全数落网。民警当即对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逐一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固定犯罪证据,进一步扩大侦查线索。在犯罪嫌疑人的电脑中,民警还发现有各类行话术语及内部作案计划、聊天框架等文件材料。

经讯问,郑某杰、郑某康等嫌疑人如实供述了实施的犯罪行为,目前,10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李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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