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利剑出鞘亮锋芒 密织法网护民安

2021-11-08 13:13:08 来源: 福建法治报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持续强化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8日讯 “不法分子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方式实施诈骗的手段不断更新,更具迷惑性、欺骗性。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护个人身份信息,对一些无法鉴别真假的陌生短信、电话、网络链接,尽量不要理会。”10月19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开展“平安月”普法工作暨反诈骗宣传活动,向群众宣讲防诈常识,建起法治“安心桥”。

近年来,该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勇于担当、创新思路,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出重拳、下重手,持续强化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做到严厉打击、惩教结合、遏制犯罪,切实解决好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涵江法院运用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法庭现场画面)

重拳打击  电诈犯罪无所遁形

“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被告人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2020年12月31日,随着庄严的法槌落下,以被告人吴某、吕某为首,由20多名被告人组成的跨境特大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2年不等的刑罚。

2019年,被告人吴某、吕某等人与菲律宾马尼拉“GMQ”公司负责人(即同案人欧某)约定以承包代理的合作方式,实施买卖虚拟货币类型电信诈骗:由“GMQ”公司负责提供技术支持、运营培训等幕后管理工作,吴某等人负责人员招募及工作的具体实施,诈骗所得由双方依约定分成。后吴某、吕某等人先后招募成员20多人,成立了诈骗团伙。

2019年3月至9月间,以被告人吴某、吕某等人为首的诈骗团伙通过上述方式先后诱骗19名被害人投资,造成被害人资金亏损共计611.9万余元。

涵江法院运用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线上画面)

“为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我院多次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审判机制。”涵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建贤介绍道。

2016年,被告人秦某在河北省保定市成立沣沁公司。2017年9月起,为牟取非法利益,秦某开始策划并组织、培训公司员工作为话务员,冒充上海“大众”等汽车服务商,以“参与398元的优惠活动购买进口的行车记录仪1个、进口节油器1个并赠送400元中国石化加油卡1张”为由,骗取客户的信任,使其信以为真。而实际上邮寄送达的均为质量低劣的行车记录仪1个、节油器1个和无法使用的假冒中国石化加油卡1张,并诱骗客户货到付款签收。3年间,秦某陆续组织公司员工30多人实施上述诈骗活动,共诈骗得逞11153单443万余元、未遂10552单419万余元,诈骗人数达600多人。

2020年8月31日,被告人秦某因犯诈骗罪、行贿罪被涵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余被告人及同案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3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2020年以来,涵江法院受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3件99人,审结23件67人,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29人,审结了一批犯罪数额巨大、被害人人数众多、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重大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有效遏制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频发势头,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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