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两级法院联手 家庭析产纠纷圆满化解

2021-07-14 14:04:07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房屋征迁引发2起行政纠纷、3起民事纠纷,为保障重点征迁项目秩序稳定,

面对剪不断、理还乱的亲情纠葛,泉州市两级法院联动调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4日讯 “如果不是法官这么耐心帮我们做调解,我们兄妹俩即使顾念亲情,也拉不下面子去跟对方沟通,感谢法官挽回了我们的亲情!”近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与丰泽区人民法院东湖法庭创新运用多元解纷举措,跨地域、跨层级、跨类型、跨部门协同联动,妥善处理了2起行政纠纷、3起民事纠纷,当事人陈加(化名)对法官连声道谢。

5起纠纷的妥善处理,不仅使重点征迁项目的征迁秩序得以尽快恢复,亦有效防止了后续可能连锁引发的行政、民事纠纷,实质性化解了因家庭析产引发的系列纠纷。

调解现场

拆迁安置补偿起纷争

亲人反目对簿公堂

陈加、陈仪(化名)系兄妹,他们的弟弟陈兵(化名)于20年前因意外去世,留有妻子郑某及年仅2岁的女儿陈顶(化名)。兄妹仨人的父母生前先后申请了两处宅基地,后建设房屋,加之祖遗房产,共有5处房产。其父母生前虽未进行分家,但陈加、郑某及家人各居住在一处房屋并对房屋进行翻建,对于其他老旧的祖遗房产也偶有修缮。几家人虽然关系并不亲密,却也相安无事。

2019年10月,该5处房屋被纳入征迁范围,一系列纠纷随之而来。陈加、陈仪不满郑某、陈顶就上述两处房产单独与拆迁部门签订协议,分别将行政机关、郑某、陈顶告上法庭。该两案经鲤城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行政判决,撤销行政机关与郑某、陈顶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今年3月5日,郑某、陈顶不服行政判决,上诉于泉州中院。此外,她们还就另外3处房屋的分割起诉至丰泽法院。

在行政诉讼中,陈加、陈仪认为,他们系案涉房屋共有权人,陈顶及其母亲郑某无权私自处分房屋,征迁部门及实施单位未查清房屋权属便分别与陈顶及其母亲郑某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损害了其作为继承人和共有人所享有的拆迁安置补偿等合法权益,应予撤销。行政机关则认为,其已依法履行对征迁范围内建筑物的调查登记、发布房屋调查结果公告,公示期内,陈加、陈仪均未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也未提供相关权属证明,陈顶也提供了由社区盖章确认的具结书,且补偿款已发放完毕,《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合法有效,依法不应撤销。陈顶及其母亲郑某同意行政机关的意见。

在民事诉讼中,陈加、陈仪认为,当年建造房屋时,陈兵尚小,贡献不大,主要由其俩人及父母辛苦打拼建造而成,且郑某在陈兵去世后再婚,要求分割家庭财产没有理由,对于陈顶,他们愿意按照法律规定分给其应得份额。而郑某认为陈兵去世后,她早出晚归赚钱养育陈顶,部分祖遗房屋年久失修,也由她出资翻建,且她一直为亡夫尽孝,经常探望婆婆,应当分得财产。

2起行政案件、3起民事案件被起诉至法院时,双方已剑拔弩张。庭前调解时,双方各召集了支持自己的亲友大吵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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