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吃出蟑螂赔1800元 安溪法院法官诉前调解一起消费纠纷

2021-07-07 13:52:08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7日讯 “已收款1800元。”近日,随着张先生通过微信接收来自林某的转账,一起外卖赔偿纠纷在诉前得以化解。

原来,6月12日晚,张先生通过某外卖平台订购了由林某经营的食品店的一份外卖食物。食用时,张先生发现外卖食品中有一只蟑螂,遂通过外卖平台与林某取得联系,经协商,林某全额退还该单外卖费用。

次日上午,张先生感觉全身瘙痒、出现过敏现象,并于6月16日至6月18日到医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700元。6月25日,张先生觉得自己身体不适系食用不卫生的外卖食品导致,遂到法院起诉林某,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3000元。

“食品安全无小事!”安溪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员在了解案件简要情况后,考虑到本案虽然争议金额不大,但既与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民生需求息息相关,又涉及企业商家外卖配送、规范经营等问题,在征求双方意见后,决定将该案分流至安溪法院诉非联动调解室化解。

“我吃完外卖几个小时后就过敏了,肯定是你们家食品不干净的问题,赔偿!”“外卖费用已经退还了,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因为我家食品导致过敏?我不同意3000元这个赔偿数额。”调解之初,张先生与卖家针锋相对。

眼看双方就过敏原因和赔偿数额争执不下,调解进入僵持状态,调解人员决定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分别释法说理。

对消费者一方,调解人员详细释明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并从案情入手,列举了在律师聘请、病因鉴定等方面可能产生的费用,帮助其了解诉讼成本、厘清诉求思路。对个体经营者一方,调解人员从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入手,劝导经营人员要注意卫生安全和店铺信誉,对此次的问题应该举一反三,拿出有错则改的诚意。

经过法院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反复为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得失,双方对立情绪得到缓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林某表示愿意一次性赔偿张先生各项损失1800元,张先生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在法院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见证下,林某现场通过微信向张先生转账18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此类小额标的纠纷诉前快速化解,是安溪法院立案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开展多元解纷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来,安溪法院“诉非联动调解室”成功诉前化解201起涉房地产纠纷系列案件,让案情较为简单、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涉民、涉企纠纷走上快车道,得到更高效、更有温度的处理,真正让矛盾化解在源头。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傅超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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