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1年6月23日公告

2021-06-28 16:33:24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公告

江苏年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

我局于2021年4月2日受理申请人余双红关于其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其在申请中认为余双红与你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伤害。余双红所受伤害经我局已认定为工伤,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视为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或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莆田市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3日

遗失声明

连江县琯头镇美琴鸡排店不慎遗失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19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122MA2YKMLY2Q,现声明作废。

连江县琯头镇美琴鸡排店

2021年6月23日

遗失声明

连江县琯头镇美琴鸡排店不慎遗失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6月28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1220031557,现声明作废。

连江县琯头镇美琴鸡排店

2021年6月23日

遗失声明

漳州茗炜茶叶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5日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一份,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20416110123266,现声明作废。

漳州茗炜茶叶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明绿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6月22日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戴大春 联系电话:15259879943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福山排39号二层

三明绿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戴大春

2021年6月23日

曾建成: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曾建成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开庭传票等。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巷口人民法庭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的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巷口人民法庭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3日

林刚:

本院受理原告杨昌斌与被告林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2民初18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3日

廖彩凤:

本院受理原告张印与被告廖彩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含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并定于2021年9月28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3日

邱桃英、兰根永:

本院受理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张莲秀、邱桃英、兰根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请求判令张莲秀、邱桃英、兰根永在其继承蓝丁科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借款本、息57798.66元;支付自2021年1月9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按月利率11.25‰计算的利息和复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流程公开告知书、诚信告知书、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将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3日

苏榕真:

本院受理原告陈宝金与被告苏榕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802民初2536号民事判决。该判决判令:1.苏榕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陈宝金租金2340元;3.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苏榕真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3日

李维生:

本院受理原告周焰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3日

鄢小平:

本院受理原告吴有莲与被告鄢小平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430民初7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科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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