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1年6月22日公告

2021-06-22 12:17:12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公 告

(2019)闽01破1号

福建顺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1年6月18日15:30,在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77号怡山梅园酒店三楼泰宁厅举办拍卖会,公开分别拍卖福建顺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3项破产财产(含部分金融机构委托的金融债权抵押资产)。根据本项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规定,本场拍卖会组织机构福建国正拍卖行有限公司系由福州中院司法辅助工作办公室以公开摇号方式选取确定。拍卖会于2021年6月18日下午圆满结束,拍卖会三项资产及拍卖、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标的1:位于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晓岐村、元峰村,原“顺华·世纪鸥洲”A区商铺3个、A区车位293个。成交价:1562万元,买受人:88号竞买人。

标的2:位于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晓岐村、元峰村,原“顺华·世纪鸥洲”B区在建工程,建筑面积合计约60816.67平方米及流动资产权益,以及受相关金融机构委托的其金融债权项下属于B区范围的9套在建工程。由通过专家评审组资格条件评审的竞买人买受,成交价:37469万元,买受人:79号竞买人。标的2中顺华项目B区在建工程及流动资产权益拍卖成交价35591.5万元,9套金融机构委托拍卖的抵押资产拍卖成交价1877.5万元。

标的3:兰博基尼ZHWGE51U小型轿车1辆。成交价:79.9万元,买受人:69号竞买人。

特此公告!

福建顺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永安市大迈公共关系传播有限公司(注册号:350481100020233)不慎遗失“永安市大迈公共关系传播有限公司”公章一枚,现声明该公司公章作废。

永安市大迈公共关系传播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永安市大迈公共关系传播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永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4月1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执照注册号:350481100020233,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永安市大迈公共关系传播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秀屿区海尔康水产药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壹枚,内书“莆田市秀屿区海尔康水产药品有限公司”,现声明该公章作废。

莆田市秀屿区海尔康水产药品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宁德市胜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2M0000G3Q66)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内书:宁德市胜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宁德市胜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2日

魏木林:

本院受理伍美群诉魏木林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请求判令准予原被告离婚)、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流程公开告知书、诚信义务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离婚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将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2日

周丽、周坚强、周丽清:

本院受理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周丽、周坚强、周丽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请求判令周丽、周坚强、周丽清在其继承周先金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借款本、息16098.81元;支付自2020年12月12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按年利率6.525%计算的利息和复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流程公开告知书、诚信告知书、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将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2日

李娜(曾用名:李妹妹):

本院受理原告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李德风、李娜银行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起诉要点:一、被告李德风偿还原告借款本息、违约金;二、被告李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逾期将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2日

刘庆辉:

本院受理原告贺小梅与被告刘庆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14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2日

林梅燕:

本院受理原告林常超与被告林梅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19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2日

蔡菁菁:

本院受理原告许兴海与被告蔡菁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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