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1年6月8日公告

2021-06-08 17:40:43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债权转让通知暨催收通知

厦门市鹭兴丰印包工贸有限公司:

根据债权出让人上海一河化工有限公司与债权受让人盛为资产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出让人已将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5)思民初字第22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债权与债权从权利转让给债权受让人,由债权受让人合法取代债权出让人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

据此,请债务人厦门市鹭兴丰印包工贸有限公司自收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之日起向债权受让人盛为资产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债务。

债权受让人:盛为资产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西路518号508室

联系人:李先生 手 机:18918828346

债权出让人:上海一河化工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6月8日

遗失声明

四川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四川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印章编码:3507220012927;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四川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21年6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鼎市十万家贸易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8月15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蔡瑞枫 联系电话:15059256668

联系地址:福鼎市玉和嘉园1栋10层106室

福鼎市十万家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组长:蔡瑞枫 副组长:陈启银

2021年6月8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天悦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天悦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6月8日

遗失声明

福鼎市海祥水产品有限公司不慎公章一枚,章文:福鼎市海祥水产品有限公司;遗失私章(谢家苗)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鼎市海祥水产品有限公司

2021年6月8日

张茂玉: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长汀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长汀支行诉请判令你归还借款本金44000元及利息。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15时30分在本院大同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8日

戴金生:

本院受理原告龙岩市汀龙贸易有限公司诉戴金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河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8日

林逢新:

本院受理申请人林牡丹与被申请人林逢新与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有关的纠纷一案,已于2021年6月4日作出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1民特1号民事判决书,现将判决结果公告如下:一、宣告林逢新失踪;二、指定林牡丹为失踪人林逢新的财产代管人。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8日

郭金道、林丽萍、张秀梅、蔡福墙、方秀琴: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902民初131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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