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朗朗晴空!漳州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2021-06-08 10:29:20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8日讯 6月3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福州召开。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代表,到会作交流发言。

“几年来,漳州法院探索形成了黑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的‘漳州经验’。”全国先进集体代表、漳州中院院长罗雄如是介绍。然而,当我们回望过往,却总能发现成绩的取得向来靠的是执着与努力。

2018年以来,在这一场浩浩荡荡的斗争中,漳州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发挥审判职能,推动扫黑除恶爬坡过坎、攻坚克难,掀起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夺取一个又一个阶段性胜利,促进了行业风气、社会风气的净化,治安环境、营商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充实、更可持续,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司法力量。

全面动员

精准打击快慰人心

专项斗争以雷霆之势席卷黑恶,如浩瀚春风涤扫污浊。

2018年11月30日,长泰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利等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此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漳州法院审结的全省首例认罪认罚且全案无一上诉的涉黑案件。谢某利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也被判处五个月十天至二年不等的拘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追缴违法所得。

法槌声声,正义昭彰。

时针拨回2018年初——

彼时,自扫黑除恶的号角在全国吹响,漳州法院上下一盘棋,开展全面动员工作。漳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雄在漳州法院院长会上提出,要提升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担当,决战决胜扫黑除恶“法律仗”。

从上至下,由始而终,两级法院重拳出击、精准发力。

“‘软暴力’是黑恶势力犯罪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呈现出来的更为隐蔽、犯罪成本更为低廉、游离于法律边缘的一类典型犯罪手法,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扰乱了公众正常的生活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在漳州中院扫黑办的指导下,通过深入对黑恶犯罪行为特征类型化分析,法官们对“软暴力”在法治的框架内做出了更为明确地界定,为“打早打小”、“打准打实”奠定坚实基础。这一点,在审理谢某利等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就有所体现。

被告人谢某利从河南省某武术学校毕业后从事武术培训,后成立武馆并注册一家体育文化公司。

2016年7月起,被告人谢某利等人逐步形成以谢某利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李某林等8人为一般成员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造成当地群众生活秩序受到严重破坏,安全感受到严重威胁,严重扰乱正常金融秩序,破坏当地的社会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案件审理期间,谢某利等9名被告人均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均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依法作出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判决,涉案人员无一上诉,实现悔罪悔过、服判息诉。

法槌落下,正义得彰。这一案件还被吸纳为第二次全国扫黑除恶法律政策文件视频培训会,讲解认定黑恶案件“软暴力”情形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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