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1年4月28日公告

2021-04-28 16:42:41 来源: 福建法治报

邢培旭: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正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邢培旭物业服务合同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20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6日

罗源县城关鑫裕汽车服务中心:

本院受理原告原得恩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8日

张智辉:

本院受理原告罗源湾滨海新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533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8日

黄忠凤:

本院受理原告罗源湾滨海新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530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8日

倪丽芳:

本院对原告罗源湾滨海新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车位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23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8日

罗燕京、吴细云:

本院受理原告孙发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902民初388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8日

吴生铃、陈玉珠、黄红眉: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吴生铃、陈玉珠、黄红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8日

郑自飚: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郑自飚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8日

王文玲、谢婷、朱金云: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文玲、谢婷、朱金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8日

陈大通、陈菊娥、阮元铎: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大通、陈菊娥、阮元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8日

张华贞:

本院受理原告钱光亮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5民初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8日

遗失声明

福建时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040079553,现声明作废。

福建时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吴志标、刘春香、刘良财:

本院受理原告林雪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5民初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8日

黄开秋:

本院受理原告凌仁树与被告黄开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125民初1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8日

黄开秋:

本院受理原告凌仁树与被告黄开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125民初1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8日

叶新安:

本院受理原告温智清与被告叶新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5民初7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8日

肖回林:

本院受理原告汤木春与被告肖回林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25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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