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1年4月27日公告

2021-04-28 16:42:03 来源: 福建法治报

郑永龙:

本院受理原告林锦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5民初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7日

姚传寿:

本院受理原告吴桥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7日

林俊男: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林俊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20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巷口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7日

蒋月凤: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蒋月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12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7日

张晓东: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张晓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257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7日

叶伟琦: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叶伟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35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7日

李凌云:

本院受理原告何金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期限届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科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7日

陈建鑫、曾玉玲:

本院受理原告罗来贵与被告陈建鑫、曾玉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30民初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至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7日

黄运林:

本院受理原告罗宗德与被告黄运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03民初19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7日

林国辉、福建省沙县东亚食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周世茂与被告林国辉、第三人陈梦青、福建省沙县东亚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403民初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7日

林庆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行与被告林庆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802民初18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林庆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行信用卡透支本金39762.35元、利息2368.99元、分期手续费5497.99元、违约金8633.44元,并支付从2021年1月19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尚欠的透支本金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计算的利息;二、驳回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速裁组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7日

武氏锦秋(VO THI CAM THU):

本院受理原告魏成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924民初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7日

张清: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张清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46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1年7月20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纸艺文化产业协会不慎遗失建瓯市民政局2016年9月23日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一份(社证字第51350783MJC503143F号;法人:何成利),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纸艺文化产业协会

2021年4月27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京鸿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南平市建阳区京鸿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840029108;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京鸿生态

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凯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建瓯市凯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编码:3507831000883),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凯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养猪协会不慎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一份(核准号:J4012000149301;账号:35001676207052500266;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养猪协会

2021年4月27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4月25日股东会决议,福州克尼森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12万美元减少为10万美元,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1-87752245

联系人:丁茉英

地址:福州市永泰城峰工业集中区

福州克尼森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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