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1年4月20日公告

2021-04-21 16:14:35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罗文泉:

本院受理原告范楚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0日

钟琦: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汀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821民初31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0日

任建江:

本院受理原告任海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821民初33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0日

刘学铨:

本院受理原告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你、廖建华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821民初25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0日

林庆忠、林寅:

本院受理原告庄高文与被告林庆忠、被告林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99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0日

林成义:

本院对原告肖容钗诉被告林成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0日

吴雯静:

本院受理原告陈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5民初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0日

赵尧平:

本院受理原告杨绵福与被告赵尧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29民初6号民事判决书、催缴诉讼费用通知书。本院判决如下:你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杨绵福支付煤炭款662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50元,由你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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