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1年4月2日公告

2021-04-02 17:33:57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吴钟景:

本院受理原告梁荣全、周凤玉与被告吴钟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902民初367号、(2020)闽0902民初36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日

李文鹏:

本院受理原告廖华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闽0125民初91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日

许致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汀县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含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日

李菁:

本院受理原告黄志云与被告李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6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日

黄少栋:

本院受理(2020)闽0602民初6851号原告黄艺容与被告张琳、被告黄少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685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六十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日

杨常川:

本院受理原告张海龙诉被告杨常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1民初261号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请:1、判令杨常川偿还张海龙借款本金33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杨常川承担。)、应诉通知书、诚信诉讼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流程公开告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日

陈艳:

本院受理于淑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455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日

宁发亮:

本院受理原告常熟市小山染色厂与被告宁发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430民初16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上午9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里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日

遗失声明

泉港区五毛先生餐饮店不慎遗失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20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5050020559;有效期至:2022年9月19日),现声明作废。

泉港区五毛先生餐饮店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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