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1年3月20日公告

2021-03-23 16:38:01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王芳芳: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芗城区柯德胜鞋行与被告王芳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0日

刘木进: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芗城区巷口街道岳口社区居民委员会与被告刘木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0日

庄鸿展:

本院受理原告关海山与被告庄鸿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0日

胡佳康:

本院受理原告郭清赐与被告胡佳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0日

漳州玮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郑瑞泉、方玉卿、漳州玮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0日

黄毅荣: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被告黄毅荣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0日

苏广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被告苏广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0日

蔡祺祥、黄瑞金: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与被告蔡祺祥、黄瑞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902民初18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0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旷实物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271811001,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旷实物流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0日

余延捷: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0日

高成周:

本院受理原告盛俊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902民初3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0日

李文孙、李翰蕊:

本院受理原告陈敏妃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0日

卞德荣:

本院受理原告陈建顺与被告卞德荣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2民初6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0日

邱素华:

本院受理(2021)闽0403民初343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支行与被告邱素华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9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0日

颜佳君:

本院受理(2021)闽0403民初214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支行与被告颜佳君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9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0日

郑德金:

本院受理原告林峰与被告郑德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0日

福建海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晋江宏伟和诚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李美英、张志健: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兴发硅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福建海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晋江宏伟和诚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李美英、张志健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2021)闽0427民初117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本案原告诉讼请求为:1、要求被告向原告还款人民币100万元。2、要求被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65%(五年期)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至欠款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12月31日违约金人民币32.55万元)。3、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沙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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