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1年3月16日公告

2021-03-19 15:58:57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张英金、陈秋钦、陈信兴:

本院受理原告胡能成与被告林香金、陈信锋、张英金、陈秋钦、陈信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张英金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陈秋钦、陈信兴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张英金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陈秋钦、陈信兴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6日

陈兴、陈青:

本院受理原告庄维仁与被告陈兴、陈青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空白答辩状、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6日

郑仁忠:

本院受理原告林秀琴诉被告郑仁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6日

韩秀香、陈庚:

本院受理原告陈建霞诉被告韩秀香、陈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6日

张淑珠、金龙、沙县金益工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绳光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7民初237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沙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6日

林维华、彭丽: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以下简称三明农商行沙县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三明农商行沙县支行要求:1.林维华偿还普惠金融卡欠款本金19634.36元及利息3257.41元、违约金1764.04元(计至2020年10月23日,此后利息、违约金按普惠金融卡领用合约、使用须知等约定计至还清欠款之日止);2.林维华支付三明农商行沙县支行律师代理费2000元;3.彭丽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诉讼费用由林维华、彭丽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沙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6日

钟金华:

本院受理原告廖木通与被告钟金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81民初3690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6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莞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莞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

黄锦祥:

本院受理原告黄炳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81民初31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6日

胡俊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81民初3065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6日

福建省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省星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建省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95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1年6月18日上午9:0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3月16日

福建中远视信科技有限公司、陈薇、林繁坤: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省广电智能系统集成工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建中远视信科技有限公司、陈薇、林繁坤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2020)榕仲受627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1年3月5日作出(2020)榕仲裁627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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