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1年3月2日公告

2021-03-04 16:53:16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张鹏:

本院受理(2021)闽0125民初450号原告叶新果与被告张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日

林存:

本院受理原告林德顺与被告林存、第三人福建省长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在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日

曾长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县支行与被告曾长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判决你曾长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县支行借款本金19811.38元,费用2213.85元,利息2019.88元,合计欠款24045.11元(计算至2020年9月3日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21民初8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2020)闽0421民初871号民事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日

杨淑珍:

本院受理原告丘信明、丘祯声、丘开水、丘清荣与被告长汀县绿达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杨淑珍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821民初25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丘信明、丘祯声、丘开水、丘清荣的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日

罗益通:

本院受理案号(2020)闽0481民初3403号案件,原告陈云华与被告罗益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81民初2382号民事判决书。罗益通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陈云华货款10,000元,支付利息900元,并从2020年10月1日开始继续支付以本金1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的利息至本金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2.5元,减半收取计36.25元,由罗益通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日

永安睿林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佛彬与你跟谢锦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481民再2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及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日

陈帮存、冯林妹:

本院受理(2021)闽0481民初518号原告郭文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日

张述铨、肖碧莲: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7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判令你们偿还普惠金融卡欠款本金49943.01元、利息7221.41元、违约金3411.16元(利息、违约金暂计至2020年9月22日,此后按普惠金融卡领用合约及章程等约定计算)、律师费2000元】、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1年6月10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沙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日

梁须龙:

本院受理原告余世裕与被告梁须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32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判令你偿还借款本金240000元,以及从2018年8月14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暂计至2021年1月13日止为19720元),以上两项合计259720元;二、本案诉讼费由你承担】、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1年6月10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沙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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