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1年2月27日公告

2021-03-01 11:26:46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宋文聪、宋淑惠: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东城支行与被告宋文聪、宋淑惠、漳州市欣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巷口人民法庭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7日

王荟茹:

本院受理原告陈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5民初25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7日

陈欲: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与被告陈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2365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7日

李恒耀:

本院受理原告游勇铿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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