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1年2月25日公告

2021-02-25 16:56:08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程顺杨、程雪芳、翁纪元:

本院受理原告佘春香与被告程顺杨、程雪芳、翁纪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125民初34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5日

林贞:

本院受理原告罗源湾滨海新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林贞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2474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5日

尧志石: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尧志石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5日

邱宏星:

本院受理原告刘宗烟诉被告邱宏星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5日

陈付连:

本院受理(2021)闽0403民初111号原告李桂彬与被告陈付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5月19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5日

张淑珠:

本院受理原告沙县金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沙县金益工贸有限公司、黎步云、金龙、张淑珠、明光市金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明光市金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163号案件的诉状副本[诉讼请求:黎步云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00万元及相应利息;沙县金益工贸有限公司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80万元及相应利息;金龙、张淑珠、明光市金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明光市金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明光市金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房地产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原告对明光市金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房地产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未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沙县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5日

廖晋锋:

本院受理的原告冯兴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81民初24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廖晋锋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给冯兴针借款本金100000元、支付利息12000元,合计112000元,并以5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继续支付自2020年7月21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冯兴针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780元,由冯兴针负担269元,廖晋锋负担2511元。公告费600元,由廖晋锋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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