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1年2月5日公告

2021-02-08 16:04:35 来源: 福建法治报

肖金红:

本院受理原告周金波诉你民间借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生态庭领取(2020)闽0821民初2804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2月5日

朱伟才:

本院受理原告朱清与被告朱伟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2月5日

洪炳林:

本院受理原告朱清与被告洪炳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巷口人民法庭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2月5日

林德彬:

本院受理(2021)闽0125民初168号原告郑其楼与被告林德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2月5日

明溪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陈全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县支行诉你与被告彭英杰、邓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起诉要点:一、判令被告彭英杰、邓靓归还原告贷款本息合计278874元及逾期利息。二、判令被告明溪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陈全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逾期将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2月5日

张旺金:

本院受理(2021)闽0403民初99号原告罗联务与被告张旺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2月5日

潘国权:

本院受理(2021)闽0403民初107号原告刘春发与被告潘国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2月5日

遗失声明

福州环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州环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编码:3501340049596),现声明作废。

福州环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

孙孝腾:

本院对孙孝寿诉孙孝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2民初33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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