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1年1月29日公告

2021-02-03 11:05:00 来源: 福建法治报

黄国彪:

本院受理原告方元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闽0304民初50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天尾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9日

陈亚钧:

本院受理(2020)闽0602民调873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城支行与被告陈亚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9日

林美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被告林美娜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9日

王怀超:

本院受理原告徐加城与被告王怀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案判决:一、被告王怀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徐加城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自2020年8月26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徐加城的其他诉讼请求。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9日

陈茵:

本院受理原告刘巧咏与被告陈茵、李世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案判决:一、被告陈茵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巧咏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自2018年8月17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刘巧咏的其他诉讼请求。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9日

黄铭:

本院受理原告闽清筑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坂东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9日

何进:

本院受理原告温少明与被告何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5民初28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9日

王林根:

本院受理原告卢文彪与被告王林根、刘举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5民初25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9日

吴雯静:

本院受理原告林春兰与被告吴雯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125民初9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9日

范文彬:

本院受理原告彭美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9日

王平:

本院受理原告李燕与被告王平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430民初3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科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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