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个关键词解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01-26 14:24:20 来源: 福建法治报

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向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作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月25日上午,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向大会作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成就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克服疫情影响育新机开新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数据显示,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60808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9719件29232人、审查起诉案件46112件65561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630件,办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2347件次。

关键词1

依法战疫勇担当

【案例】

“疫情期间,我们很感谢莆田市检察机关出台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保障和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十条意见》,让我们在经营发展方面有了‘定海神针’。”2020年11月4日,莆田市城厢区华林工业园区一民营企业负责人如是说。

莆田市检察院在疫情期间及时出台规范性文件,积极支持民营企业战疫情、稳经营、促发展,也得到市委领导的高度肯定和批示。

【解读】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三级检察院第一时间响应疫情防控命令,统筹自身防控和司法办案。这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等涉疫犯罪315人,起诉522人,办理口罩等防疫物资监管、医疗废弃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51件。从一开始就注意把握法律政策,对情节轻微的涉疫犯罪从宽处理,依法不批捕33人、不起诉30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涉疫案件12件,发布2批9个典型案例。响应党委、政府号召,一批干警下沉基层参与联防联控、保障复工复产。莆田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李望厦牺牲在抗疫一线,用生命书写检察担当。

关键词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案例】

2020年8月24日,武夷山市检察院出庭公诉全国扫黑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周某友等13人重大涉黑案。2011年以来,周某友以南平市建阳区融鑫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依托,以个人和融鑫公司的名义在建阳区、武夷山市一带进行非法高利放贷,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主犯周某友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6年9个月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0年8月24日,武夷山市检察院出庭公诉全国扫黑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周某友等13人重大涉黑案

【解读】

黑恶不除,社会不稳,百姓难安。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这一年,全省检察机关落实“六清”行动部署,集中力量打好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先后联合有关部门制定18个文件,建立证据收集指引、办案质量保障等10项机制,全省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犯罪717件,批捕5090人,起诉7295人,2020年底前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办结起诉。坚守“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底线,对全部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由省检察院统一把关,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的,检察机关依法不认定760件;未涉黑涉恶移送的,依法认定266件。聚焦深挖彻查,坚决“打伞破网”,省检察院联合省纪委监委制定严惩司法工作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四项协作机制,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618条,起诉142人,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保护伞”30人。深入“打财断血”,认定黑财30.46亿元,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全面核查。推动行业治乱,开展“一案一整治”,提出检察建议110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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