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1年1月22日公告

2021-01-22 17:28:02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林银龙: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林银龙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相关证据及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2日

陈文龙: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陈文龙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巷口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2日

黄奋翔:

本院受理原告柯尔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闽0125民初4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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