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1年1月9日公告

2021-01-13 16:38:20 来源: 福建法治报

黄光灿:

本院受理原告许友春、叶锡泽与被告黄光灿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闽0123民初16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9日

黄开华、朱赛英:

本院受理原告林玉珠与被告黄开华、朱赛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闽0123民初20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9日

李倩: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被告李倩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64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9日

胡丽芬:

本院受理原告张秀丽与被告胡丽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79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9日

林开春、陈庆华:

本院受理原告郑秀兰与被告林开春、陈庆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698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9日

张国全:

本院受理原告黄顺立与被告张国全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相关证据及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9日

李福滨: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闽新人装饰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李福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74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9日

吴建顺:

本院受理原告李惠燕与被告吴建顺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82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9日

何意清: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何意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638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9日

遗失声明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98210003857,现声明作废。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2021年1月9日

遗失声明

本公司遗失私章一枚,私章章文:黄敏(编码35098110003324),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临创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1月9日

叶丽军、叶金荣: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天尾支行诉你们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304民初40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述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9日

春舞枝花卉有限公司、肖裕长:

本院对原告陈国庆诉被告春舞枝花卉有限公司、肖裕长、第三人福建太极房地产有限公司、张兰琴、庄丽芳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3民初389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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