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检察:主动担当作为 依法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2021-01-08 10:20:15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8日讯  “目前,经济形势对民企的考验很大,用工难、人才紧缺、资源不对等、原材料涨价幅度高等,都成了遏制企业发展的梗阻,民企生存如履薄冰。过去一年,福州市检察机关服务到一线,主动承担起福州经济稳健发展的责任,积极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在保障福州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同时,带着检察温度依法优化福州营商环境,他们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日前,福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朱琴厦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

创新机制审慎办案

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作为检察机关的“常客”,在涉企公开听证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上,时常都能看到朱琴厦的身影。朱琴厦提及其中两次“做客”福州市检察院,事为探讨建立《重大涉民营企业案件会商协作三项机制》。“从起草到公检法三家会签正式印发实施,福州市检察院展现出了高素质高水准,他们邀请了我们21位企业家提出修改意见。”朱琴厦对此次参与制定三项机制表示惊讶之余更多的是暖心。

惊讶于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方面的理念之新,怎样把政策与要求落到实处,领会得十分到位;暖心的是,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能酌情处理,真正考虑到民营经济发展所需。

“惩罚不是最终目的,如果把一个犯罪情节轻微,无社会危害性的企业家逮捕起来,最终导致一个企业垮了,造成工人失业,社会不稳定因素必然增多。”张时贵提起制定会商协作三项机制时初衷时表示,监督办案是本职,然而疫情之下考验的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意识,需要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与其“因噎废食”,不如让企业家“反哺”社会。

朱琴厦回忆,几个月前她与福州市人大代表曾就福州市企业家林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向福州市检察院提出对涉案企业家作从轻处理的诉求。没想到,很快就收到了反馈。

3艘渔船停摆、96名员工工资被拖欠、银行贷款无法及时还款,林某某的公司正面临巨大危机......在实地走访、调查核实企业具体情况后,考虑到林某某为当地就业、税收等作出了贡献,且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综合案件考量,检察官及时申请启动了重大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会商协作三项机制,福州市部分人大代表及企业家被邀作听证员参加公开审查会。最终经听证员评议,一致赞同检察机关包容审慎的办案方式,同意对林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目前我们公司生产力恢复了60%,原先拖欠的员工工资480余万元,已支付82%,银行贷款问题也基本得到解决。我会尽一切力量解决问题,保障员工生产生活需求。”此后,检察官对作不起诉处理的涉案企业家林某某进行回访,了解到该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良好,感到十分欣慰。

2019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案件适用“三项机制” 27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办理377件498人,不批捕82人,不起诉58人。2020年,福州市检察院还通过定联系企业、定部门落实、定人员联络、定时间走访、定专题服务“五定”办法,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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