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传熙:司法助力 守护绿水青山

2020-12-31 10:48:36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31日讯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20多年来,他深耕办案一线,参与了包括特大货物走私、特大跨境毒品交易、特大珍稀动物制品买卖以及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等一批全国、全省影响重大或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逻辑缜密的审判思维和优质高效的办案水平,让死刑辩护律师也心悦诚服。

走上领导岗位后,他又积极探索创新,在全国首创“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模式,推动福建生态司法修复体系再上新台阶……

他就是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秦传熙。

办理一案 成就“全国首创”

近五年来,福建全省法院在办理非法排放废水、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案件中,广泛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向遭受污染和破坏的江河湖海投放了近800万尾的鱼苗,有效改善了福建各地的水域环境质量。而这项机制的诞生,还要追溯到2014年,秦传熙在漳州龙海法院挂职担任副院长时组织审理的一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被告人陈某是一家从事加工镀件生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了节约排污成本,他设置了一条排污暗管,将生产过程中的有毒废水直接排放至九龙江,严重污染九龙江水域生态环境。

办案团队查清了事实真相,秦传熙却陷入了沉思:陈某将得到应有的刑罚处罚,但被污染的九龙江却回不到往日的模样……在向环境、海洋渔业等部门及专家咨询后,秦传熙了解到,向污染水域放养适宜生长的鱼苗,可以起到补充生物群体资源、改善水质和水域生态环境的修复作用。

最终,在他的推动和协调下,陈某出资6万元购买28万尾鱼苗,经专家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在涉案水域放养,修复水域环境。这不仅是全国首创,也开创了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推动受污染水域司法修复的先河。

业精于勤,这项机制的成功探索对秦传熙来说并不是偶然。省高院审理的刑事案件,多是因积怨深、矛盾复杂导致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在抽丝剥茧、辨析法理、查清真相,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他秉承“恢复性司法”理念,注重对被害人权益的保障,不仅积极为被害人及家属落实赔偿款、救助款,还想方设法地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机制,修复被破损的社会关系。他的耐心调解,伴随着被害人及家属从抗拒到接受、再到理性面对,最后终于释然开怀。既解了“法结”,更解了“心结”,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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