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法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纪实

2020-12-28 09:59:18 来源: 福建法治报

乘风破浪勇争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8日讯 近年来,永安法院坚持把文明创建融入各项工作中,强化创建责任、丰富创建载体、突出创建特色,持续抓好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连续三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带动和促进全院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工作全面发展与进步,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今年11月20日,该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建强队伍 提升形象文明

打造一支优质文明创建队伍,既是形象文明的外在体现,也是文明创建不断发展的动力。永安法院始终牢抓队伍建设,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精神文明创建办公室,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等日常工作。制定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三年规划,提出年度工作要点,将创建任务统一分解细化为志愿服务、道德讲堂、文明传播等13项42个类目,每项任务均由相应党组成员主抓,形成院领导统筹指导、各支部各庭室具体负责、全院干警人人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创的创建工作格局。

该院先后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法治教育志愿服务队、巾帼文明志愿服务队、脱贫攻坚志愿服务队、送达服务志愿服务队等多支志愿服务队,结合群众司法需求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便捷化、特色化,为辖区群众贡献法院力量。

以人为本  彰显服务文明

近日,在永安法院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记者看到工作人员们文明热情地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服务。该中心可办理立案登记、诉调对接、跨域立案、涉诉信访、司法救助等多项业务,还设置触摸式多功能查询终端,配备休息座椅、饮水器具、多功能手机充电站、电脑和打印机、无线WIFI等便民服务,竭力为群众提供一站通办、一次通办的最优质服务。

“现在开庭!”今年2月21日,永安法院院长陈颖通过“智慧法院”远程视频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罗某以赊欠货款的方式向原告郭某购买价值3626元的房屋装修木质材料并出具欠条,郭某后向罗某催讨,但罗某均以各种理由推拖不还,郭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疫情防控期间,郭某通过“移动微法院”在网上申请立案并于2月20日通过立案审查,法院在次日就安排了该案的庭审排期,陈颖院长利用远程视频调解系统组织庭审,通过视频连线完成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环节,促使双方当事人在庭上顺利达成调解协议,通过网络“握手言和”,被告同意于4月30日前将货款付清。

永安法院还不断推动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成智能审委会、互联网法庭、远程视频调解室,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福建移动微法院”、“福建法院律师平台”在线自助办理各项诉讼服务,运用微信、QQ、“在线调解”软件进行远程立案、远程质证、视频调解,真正实现“指尖诉讼”。同时,充分发挥乡镇法庭、法官工作室扎根基层的工作优势,聘请人民调解员刘昌汀驻小陶法庭专职调解,打造“老刘调解室”诉调对接司法品牌,下到乡村、走进村居,把调解和普法工作庭搬到田间地头,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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