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0年11月27日公告

2020-11-27 16:07:23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张聿兰:

本院对福州市渔盛饲料有限公司诉张聿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14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7日

石素珠:

本院受理原告许素贞与被告石素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59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7日

杨艺平: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闽新人装饰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杨艺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相关证据及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7日

郑严泽:

本院受理原告刘奎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7日

林耿欣:

本院受理原告刘奎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7日

陈友丁:

本院受理原告俞周清与被告陈友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0)闽0481民初2500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7日

李开芳:

本院受理的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与被告李开芳信用卡纠纷一案〔(2020)闽0481民初1382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81民初1382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7日

邓法秀: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与被告邓法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81民初2758号民事判决书、缴纳诉讼费通知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7日

阮爱琼、王建辉:

本院受理王文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322民初47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王文鲜撤回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7日

谢贤银、周玲: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与被告谢贤银、周玲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427民初16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谢贤银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偿还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普惠金融卡透支本金15,310.9元;利息6,655.07元、违约金2,717.4元、律师代理费2,000元、公告费600元;周玲对谢贤银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沙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7日

黄晟亨、何金凤: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与被告黄晟亨、何金凤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427民初16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黄晟亨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偿还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普惠金融卡透支本金29,800元、利息10,430.84元、违约金5,699.33元、律师代理费2,000元、公告费600元;何金凤对黄晟亨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沙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7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祥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5094719947B;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10015100423890),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祥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遗失声明

福州闽奥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09年8月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669292869F,声明作废。

福州闽奥建筑设备租赁

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漳州市实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9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凤娇

联系电话:15860637338

联系地址: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蔡前村水土旁厂房

漳州市实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凤娇 副组长:邹福根

2020年11月27日

变更声明

兹有“泉州万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变更为“福建省裕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刻有“泉州万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公章一枚(编号:3505010055817),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裕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遗失声明

福建电兔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5月11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为JY13501030118136,现声明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本企业将依法申请补领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福建电兔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道歉书

本人许刘元,将乐县高唐镇人,因非法猎捕了7只野生动物,对国家所有的野生动物资源造成损害。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此向广大社会公众表示最真诚的歉意。

声明人:许刘元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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