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城厢警方首创债权式“黑财”处置方法

2020-11-25 10:31:41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5日讯  近日,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首创债权式“黑财”处置方法,悉数没收一涉黑团伙亿元财产。

2019年4月,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抓获以黄某福为首的12名黑社会团伙。在现场,民警搜出了现金、金银首饰、名表名画、烟酒等财物,同时还发现一摞厚厚的债权书、借条。

案件在不断深挖下,以黄某福为首的黑社会团伙的罪恶终于浮出“水面”:2006年,黄某福从监狱刑满释放后,为了谋取暴利、积攒经济资本,纠集狱友扩充组织势力,从事开设赌场和高利贷生意进行非法敛财,用部分涉黑财产编织关系网,为其组织提供庇护。经过案件线索清点和后期物证鉴定,民警发现从黄某福老巢中搜出的各类财物、债权、股票价值共有1.3亿多,主要包含了6部分:现金、房产、土地、物品、债权、借条,与许多黑恶团伙不一样的是,黄某福团伙的财产主要是债权及借条,仅这两部分的数额就高达1亿多。

2020年5月,黄某福被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1名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获有期徒刑2年至5年9个月不等。

面对法院判决没收黄某福个人全部财产的决定,现金、房屋、土地、物品等有先例可循,公开拍卖后即可上缴国库,但在债权上却遇到了极大的阻碍。因债权为其主要收入,民警们要面对债权和借条常常找不到债务人、本金和利息的计算、债权变现等种种难题。如果这1亿无法没收到位,则无法完成对黄某福团伙“黑财”的清底,国有资产将会流失,也无法真正实现对黄某福个人财产没收的裁决。

在此情况下,城厢公安开始积极探索债权式“黑财”处置模式。分局领导多次带队前往区检察院,构思出一个初步设想,即对这些债权人提出公益诉讼,以收回这数额庞大的“黑财”。可是经过数次讨论后,由于全省并无先例可循,操作程序上存在较大难度,这个设想便只能“流产”。但是城厢警方并不气馁,继续多次协调区扫黑办,组织扫黑办成员共同研究,积极寻求破解方法,但苦于“黑财”涉及人员众多、金额大、时间跨度长、处置细节复杂,一时之间,“黑财”清底工作陷入胶着中,令民警们头疼不已,束手无策。

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城厢公安主要领导带队前往莆田市政府、市财政局进行多次沟通,并提交城厢公安关于处置黄某福等人涉黑案件涉案财物的请示函,希望能得到市里的帮助。经过多次研究和讨论后,莆田市财政局最终下达批复,决定由莆田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共同委托市属国有企业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诉讼主体,对黄某福享有的人民币债权、300张借条涉及两百名债务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待法院判决后,上述债权处置收入净所得将全部上缴国库。

城厢公安在黄某福案件中“黑财清底”的工作踏出关键一步,首创了债权式“黑财”处置方法,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将法院判决真正落实到位,并为全省提供了债权处置先例。

(记者 郑家悦 通讯员 陈希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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