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外机安装引矛盾 法官解纷挽回邻里情
德化法院化解一场相邻权纷争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6日讯 家住德化县的一对邻居因空调外机安装引争议,双方僵持不下对簿公堂,法院判决后仍难解难分。近日,经过德化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调解,一方主动拆除了空调外机,另一方也依约卸下了家门口的摄像头,这场关于相邻权的纠纷终于落下帷幕。
李某与陈某是德化某小区单元楼内的隔壁邻居,今年7月,陈某将空调外机安装在李某住房卫生间窗户和厨房窗户外的采光井,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李某认为,陈某的房屋外墙设有专门用于放空调外机的位置,而陈某贪图自身方便,不将空调外机安装至专门位置,却强行将该外机安装在用于采光通风的采光井中,空调外机距李某家的卫生间窗户仅约0.8米,距厨房窗户的距离仅约1.5米,远远少于国家标准。每逢陈某启用空调,外机排出的热气通过窗户大量灌入李某的卫生间及厨房,致使李某家中室内温度骤升。同时,空调外机运行产生的噪声也严重影响了李某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
陈某辩称,空调外机的悬挂并不影响李某家厨房及卫生间的采光,而陈某购买的是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空调产品,热气的排放和所产生的噪声分贝均符合国家标准,自己的行为并不影响李某一家的正常生活。
德化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陈某所住的小区在建设过程中就已经特别为每套房屋都修建了安装空调外机的位置,因此,业主在安装空调外机时,应当放在预留位置。陈某将空调外机直接安装在李某住房卫生间窗户和厨房窗户外的采光井内,安装行为确有不当,空调使用过程中排放的噪音、热量对李某的生活环境也会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判决陈某应当在限期之内拆除安装在采光井中的空调外机,并将该外机移至建筑外墙专门设计对应的放置位置。
李某、陈某收到判决书后,均未提起上诉,原以为纷争就此画上休止符,不料事情远没有结束。
判决生效后,陈某并未主动拆除空调外机,经李某多次交涉依旧无果,两家的矛盾再次升级,摩擦不断,李某更是在家门口装上了摄像头。10月12日,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相邻权案件的性质较为特殊,执行法官将二人约至法院,在对两人进行一番释法说理后,气氛终于有所缓和。陈某表示,李某在家门口装摄像头的行为侵犯到了自己和家人的隐私权,如果李某拆掉摄像头,陈某愿意拆除空调外机。李某当即对陈某的要求表示同意。
近日,随着双方依约履行,两家人的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林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