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检察院召开一起刑事申诉案听证会

2020-11-04 09:54:42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4日讯  日前,宁德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主持召开一起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5名听证员参与听证,申诉人户籍所在地村干部、村民代表参加旁听。

林某某系陈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被害人,因不服福安市检察院对陈某某的行为以正当防卫定性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向福安市检察院申诉后,不服原处理决定审查结果,于10月15日向宁德市检察院申诉。

宁德市检察院受理本案后,由检察长施忠华办理。施忠华检察长调阅了全案卷宗,对原不批准逮捕决定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并听取申诉人的意见,复核有关证据。

当日的听证会上,申诉人及其法律援助律师阐述了申诉理由,原案承办检察官阐述了原案的办理过程、认定的事实和依据。双方就争议焦点进行了示证、质证。

听证员们充分了解案情,并发表各自对案件事实、证据的看法。经过闭门评议,听证员形成听证评议意见,由听证员代表作了宣读。听证评议意见将作办理该案的重要参考。

参会听证员一致认为,此次公开听证氛围民主、程序公开,给申诉人提供了充分表达自己诉求的机会,使得刑事申诉案件审查更加阳光透明,保证了办案质量,展示了检察温度,提高了检察公信力。

施忠华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将虚心听取各位听证员的意见,继续探索建立听证新机制,坚持“应听尽听”原则,主动借助“外脑”,接受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冯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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