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0年10月29日公告

2020-11-03 17:06:27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3日讯

何贵玉: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何贵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54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9日

李源煌、陈凤英:

本院受理原告吴惠玲与被告李源煌、被告陈凤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27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9日

林[羡][石]丽:

本院受理原告郑逸铮与被告林[羡][石]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60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9日

季加足:

本院受理原告包文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921民初3069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应诉、举证、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包文通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197400元,并支付利息自起诉之日起至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在本院三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霞浦县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9日

陈明山:

本院对原告张晓芬诉被告陈明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802民初6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9日

陈成栋:

本院对陈致豪诉陈成栋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2民初17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9日

刘清芳:

本院受理原告刘秋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2020)闽0303民初15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9日

杨玉光:

本院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杨玉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02民初4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9日

公 告

(2020)闽04强清1号

因三明市荣生堂营销服务有限公司不能移交财务账册且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清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八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规定,本院于2020年9月23日裁定终结三明市荣生堂营销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9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普天广告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6月20日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一份,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10015100472021,声明作废。

漳州市普天广告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9日

福建拓福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傅礼靖与你单位因赔偿金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不按时提交答辩书或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将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庭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一层,电话:83441963。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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