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0年10月23日公告

2020-10-23 15:29:43 来源: 福建法治报

丁度鹏: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玖玖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丁度鹏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70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3日

陈兆伟:

本院受理(2020)闽0602民初6000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被告陈兆伟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60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六十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3日

许利红:

本院受理(2020)闽0602民初6200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被告许利红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62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六十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3日

邱志勇:

本院受理原告郑华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闽0304民初412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天尾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3日

程秀霞:

本院受理原告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刘福来、程秀霞银行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1民初346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如下:一、刘福来、程秀霞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49969.23元并支付利息、违约金5374.96元(计算至2020年2月21日),合计55344.19元。二、刘福来、程秀霞同时应支付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2020年2月22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五计算的利息。并按普惠金融贷记卡领用合约的约定向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支付违约金。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3日

林细仲:

本院受理原告蒋爱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2020)闽0902民初7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3日

林津:

本院受理原告苏裕强与被告林津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703民初29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林津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退还苏裕强保证金300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300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3日

高红炼:

本院受理原告陈宏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02民初125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3日

赖龙昌(公民身份号码352601195509081530)、苏曼娜(公民身份号码352601196010121542):

本院受理原告施传文与被告赖龙昌、苏曼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余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802民初658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赖龙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施传文借款本金20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二、苏曼娜对赖龙昌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速裁组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3日

赖龙昌(公民身份号码352601195509081530)、苏曼娜(公民身份号码352601196010121542):

本院受理原告陈红缨与被告赖龙昌、苏曼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余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802民初658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赖龙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陈红缨借款本金3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二、苏曼娜对赖龙昌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速裁组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3日

赖龙昌(公民身份号码352601195509081530)、苏曼娜(公民身份号码352601196010121542):

本院受理原告李群仙与被告赖龙昌、苏曼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余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802民初659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赖龙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李群仙借款本金2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二、苏曼娜对赖龙昌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速裁组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3日

赖龙昌(公民身份号码352601195509081530)、苏曼娜(公民身份号码352601196010121542):

本院受理原告肖汝荣与被告赖龙昌、苏曼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余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802民初658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赖龙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肖汝荣借款本金24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二、苏曼娜对赖龙昌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3日

赖龙昌(公民身份号码352601195509081530)、苏曼娜(公民身份号码352601196010121542):

本院受理原告杨爱心与被告赖龙昌、苏曼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余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802民初659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赖龙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杨爱心借款本金7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二、苏曼娜对赖龙昌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速裁组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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