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助力“两岸共同家园”建设

2020-10-02 23:12:43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平潭法院涉台司法工作回顾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日讯 平潭位于东海之滨,东望台湾,是全国唯一对台实验区。2011年11月,国务院批复《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平潭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曾经的沿海渔村成为对台融合发展的一片热土,在党和国家各项惠及台胞台商的政策支持下,肩负建设“两岸共同家园”的历史使命,先行先试,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先行区。

平潭法院紧紧围绕目标主线,充分发挥司法促进对台交流融合的作用,在涉台案件审理、两岸司法互助、涉台案件法律查明等方面,锐意创新、先行先试,取得了积极成效。2010年至今,平潭法院审结各类涉台案件1105件,多项涉台审判创新举措入选福建省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被评估为“全国首创”。

规范助推

两岸司法互助大踏步前行

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与台湾地区仅68海里之隔的平潭利用区位优势,较早地开展对台贸易,两岸人员往来日益频繁。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诉至法院,两岸法律文书送达工作量逐年上升。

“2011年,我院受理的台湾地区请求送达法律文书已达55件,数量居全省前列。”时任平潭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副庭长郭淋介绍。

如何做细做好涉台司法互助工作,使之程序更加合法规范、台账更加清晰准确,平潭法院开展了多项有益探索。

2013年,平潭法院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并细化了办理司法互助案件的流程。一是对所有司法互助工作都采取了专项立案管理,全面登记造册。在办结互助案件后,针对互助案件类型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保管方式。二是根据不同司法互助类型的特点,结合互助案件中的关键信息,全新设计了一套符合司法互助需要的文书格式,为办理司法互助工作实践操作提供便捷。三是多渠道提高办理司法互助案件效率,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询、辖区法庭协助送达等渠道,并借助陪审员及辖区镇村干部对当地情况的熟悉优势,尽最大可能提高送达成功率。

据统计,2010年以来,平潭法院共办理协助台湾地区送达文书案件1728件,请求台湾地区送达文书案件1366件,协助台湾地区调查取证案件10件,请求台湾地区调查取证案件8件,送达成功率达90.05%。平潭法院司法互助工作两次入选福建法院司法品牌。2012年,平潭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涉台司法工作先进集体”。

通过规范流程和不断总结探索,平潭法院以法为尺,以“规矩”成就“方圆”,推动两岸司法互助前进,在平潭这片热土上见证两岸融通的时代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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