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0年9月30日公告

2020-09-30 17:10:11 来源: 福建法治报

中恒信达信息咨询(天津)有限公司、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州第二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程卫红与被告中恒信达信息咨询(天津)有限公司、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州第二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中恒信达信息咨询(天津)有限公司向程卫红支付回购款人民币272821.92元及违约金。2.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州第二分公司对中恒信达信息咨询(天津)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荆溪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30日

林慧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与被告林慧娟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的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30日

吴毅斌、戴智燕: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区支公司与被告吴毅斌、戴智燕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30日

吴金和: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吴金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42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30日

王耀国: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王耀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43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30日

施海城: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施海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36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30日

赖丽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支行与被告赖丽华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20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30日

黄晓磊: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支行与被告黄晓磊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443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30日

吴建顺:

本院受理原告李惠燕与被告吴建顺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30日

庄美贤:

本院受理原告陆士明与被告庄美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30日

林丽珊: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林丽珊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33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30日

林志忠:

本院受理原告郑连通与被告林志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34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30日

李东晓:

本院受理原告纪劲松与被告李东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30万元及利息3万元,共计33万元,并承担本案的保全费、诉讼费。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巷口人民法庭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的下午3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巷口人民法庭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30日

彭元明、韩梅、彭慈善: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30日

黄益敏:

本院受理原告赖寰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902民初2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30日

周绍灿:

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市翔安区高平峰箱包店与被告周绍灿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902民初25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30日

谌翔锦、郭洁、林召彬、蔡述山: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谌翔锦、郭洁、林召彬、蔡述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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