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唤醒亲情的调解

2020-09-24 11:55:35 来源: 福建法治报

10多年的几笔借款导致妹夫与舅子反目,法官悉心调解终使俩人冰释前嫌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4日讯 都说岁月催人老,不老的是亲情。无论人们身处何境、身在何方,亲属永远是最坚实的精神支柱。但是,在漳州有这样一户人家, 原本和睦的亲情却因几笔借款而埋下反目的“地雷”。

不久前,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调处了一起亲戚间因借款引发纠纷的案件。

亲戚间为钱反目

原告张某系被告郑某的妹夫,俩人关系原本挺好。2006年,郑某因生意周转需要,便向张某开口借钱,而张某也很爽快地出借了5万 元。双方未约定利息,但约定借款期限至春节,郑某还写下借条交由张某收执。

之后,郑某又向张某借款5000元,这次连借条也没写。想着双方都是亲戚,张某也没介意。转眼春节到来,约定的还款日期也到了 。碰巧郑某那年生意状况不好,货款收不回来,就提着一瓶酒和一条烟上门找到张某,把自己的情况一一说明,想让张某把还款日 子稍微缓缓。

张某考虑到郑某是妻子的亲哥哥,双方又是楼上楼下的邻居,为了家庭和睦,也随即表示理解,大家总算各自安心过年。

直至2017年,距离借款一事一晃过了10年多,郑某却迟迟未还清欠款,张某按捺不住向郑某催讨。其间,郑某的哥哥一直在俩人中 间充当说客,并给郑某作保,承诺郑某于2019年底归还欠款。然而当约定的还款时间再次到来时,郑某还是未能还款,张某无奈之 下只好起诉至芗城法院。

法庭上矛盾加剧

“说难不难,不过是民间借贷;说易不易,不是矛盾冲突到很难调和的程度,是不会走到法院的,判决容易调解难!” 经办法官仔 细阅卷后不由得叹气,“又是一起亲属间的纠纷!”开庭前,经办法官跟双方当事人各自打了好几通的电话,但均未能达到一个比 较良性的调解状态。

很快,开庭时间如期而至,双方均到庭。随后,法官在开庭前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劝导双方本着来法院是解决矛盾而不是互相赌 气的目的,让双方先各自阐述自己的诉求和意见。

张某因为郑某迟迟不还款也不支付利息而耿耿于怀,坚持要按照诉讼请求的数额要求其还款;而郑某因为张某步步紧逼甚至还起诉 至法院而气愤不已,虽同意还款但对剩余还款金额有很大争议。“我已分多次付利息款6000元后,再还款1万元,张某也在借条上以 自书的形式载明了。为什么这么多年我没还款,就是因为这1万元发生争执,最终导致亲戚都没得做。” 郑某如是说。

“当时有口头约定利息,所以第一笔2000元还款是写着利息款。第二笔1万元是别人借钱还款,当时手边没纸张,想着又是亲戚,就 随手拿这张借条来当账本记录。2019年的时候,他们都承认按重新协商的本金6万元来算,后来将借条拿去复印后发现了这笔还款记 账,就变脸了……” 张某对郑某的说辞表示十分愤慨。

就这样,双方越说越激动,一再打断对方,为自己争辩。经办法官耐心听完双方诉求,迅速归纳出争议焦点后,决定采取“背对背 ”调解方式。奈何双方争议较大,未能顺利调解。

见此,经办法官当机立断宣布开庭。但是,案情牵扯到亲戚多年共同生活中的纠葛,更加难以调解,尽管庭审结束了,但经办法官 依然认为该案最好的处理结果即是调解结案。

“原、被告之间的亲情就是调解工作的基础和突破口。”经办法官介绍,经过一次庭审,双方各自将积压已久的矛盾彻底爆发,情 绪得到了些许纾解,给双方一段冷静期后是再次进行调解工作的好时机。为此,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新一轮的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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