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0年9月15日公告

2020-09-16 17:22:40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林金英:

本院受理原告李秀玉诉被告林金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林金英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李秀玉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6%,自2020年4月21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前期公告费300元及本案此后判决可能产生的公告费由林金英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5日

林湘:

本院受理原告陈庚与被告林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5日

柯春娇、张新春:

本院受理原告张声倩与被告柯春娇、张新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5日

翁武胜(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海瑶村院后21号):

本院受理原告翁其厚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2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本院决定于2020年12月17日9时0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5日

刘喜发、危绍春:

本院受理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闽0125民初190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5日

鄢科:

本院受理原告林素钦与被告鄢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0)闽0125民初186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5日

邱慎林:

本院受理原告曹春强、曹春光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5日

卢艺超:

本院受理原告林红玉与被告卢艺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41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5日

郭小豪:

原告漳州市嘉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郭小豪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23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5日

吴晶亮:

本院受理(2020)闽0602民初3987号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吴晶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398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5日

唐晓钰:

本院受理(2020)闽0602民初3982号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唐晓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39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5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宏建盏陶瓷厂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0月2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784MA2XQDF62N),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

宏建盏陶瓷厂

2020年9月15日

声明

兹有“泉州腾皓物流有限公司”因名称变更为“泉州腾皓云仓供应链有限公司”,现刻有“泉州腾皓物流有限公司”的圆形公章作废,特此声明。

泉州腾皓云仓供应链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陈正玺:

本院受理原告洪建聪与被告陈正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18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5日

郑炜鹏: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郑炜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33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5日

陈刚明:

本院受理原告王娟娜与被告陈刚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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