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远章:面冷心热的老督察

2020-09-16 15:46:00 来源: 福建法治报

身材不高大,却不怒自威;铁面无私,也满怀深切的爱民爱警之心。他就是政和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原大队长吴远章。

吴远章1982年参加公安工作, 1996年11月调任县公安局监察室主任,2004年兼任督察大队长。“38年风雨兼程,我为逝去的岁月没有虚度而感到踏实和心安。”这是今年8月25日吴远章在退休仪式上发自肺腑的感慨。

纪律执行的捍卫者

“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就要不怕得罪人。遇到问题就回避是失职,有了问题不去查处,只能是害了犯错误的同志,同时也会害了队伍。”吴远章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在公安纪检督察战线上,他一干就是24年。

有一次,吴远章接到举报县公安局某中层领导有违纪行为。经调查取证核实,对方承认了错误。为逃避处理,这名中层领导怀着侥幸心理主动邀请吴远章吃饭,并主动表示准备送给他数目可观的人民币。面对诱惑,吴远章凛然拒绝。

经过一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教育开导,这名中层领导心悦诚服地接受了组织作出的处理决定,并表示今后要吸取教训、痛改前非、决不再犯。

“拿人手软,吃人嘴短。个人吃喝事小,危害公安机关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事大!”吴远章时常告诫自己。

队伍建设的“领头雁”

从事纪检督察工作以来,“不枉法、不徇情”是吴远章始终坚持的工作原则。他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努力把经办的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24年来,吴远章共经办和指导办理信访举报案件100多件,全部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无一起复议和申诉。案件当事人都表示:“他办案既敢于坚持原则,又注重帮助、教育人。他办的案,我们服!”

正因为如此,吴远章2002年被省公安厅评为“三项教育”活动先进个人,2007年受南平市纪委嘉奖1次,2010年被省公安厅评为“两车治理”活动先进个人,2012年1月被南平市公安局记三等功,2013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警务督察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老吴工作十分尽力,加班加点是常事,经常默默无私奉献,让我受益匪浅,是指引着我干好今后工作的一盏明灯。”督察队民警张建中肯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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